2023-05-10 15:39
日前,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樊洪平受贿一案。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樊洪平担任临汾市乡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50.2761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樊洪平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洪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樊洪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2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樊洪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2年2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樊洪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樊洪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樊洪平,男,汉族,1968年8月生,山西洪洞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临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霍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乡宁县委副书记、县长,乡宁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2020年11月,任临汾市尧都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2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樊洪平决定逮捕。
消息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樊洪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樊洪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消息称,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樊洪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樊洪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樊洪平利用担任临汾市乡宁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山西高院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