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纪委书记苏静中被双开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3-06-07 12:05

清风北京

6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苏静中被“双开”。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铁岭市监察委员会对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苏静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苏静中理想信念完全坍塌,初心使命完全背弃,纪法底线完全失守;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违规收受、赠送礼金,无偿租用、使用管理服务对象房屋;

在民主推荐、测评中搞拉票活动,在消防员招录、调动、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财;

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

泄露党组织关于纪律审查的内容,违规办理消防审批手续,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消防执法;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在消防工程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苏静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同时构成职务违法;组织、参与非法涉教活动,严重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涉案金额巨大,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应急管理部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静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取消其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7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苏静中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苏静中(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铁岭市监察委员会对其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苏静中,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辽宁阜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学员、政治处干事(副连职)、代理政治协理员(正连职)、副政治协理员(副营职)、铁西区大队副大队长;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正营职);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警务处处长(副团职);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副参谋长(正团职);盘锦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总队级副职)。

202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苏静中决定逮捕。

消息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政委兼纪委书记苏静中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苏静中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苏静中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苏静中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静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静中利用其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辽宁省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