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5:34
6月13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获悉,定于7月12日举行北京市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符合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参与二次开奖。二次开奖设5万元一档奖项,共产生10张中奖发票。
根据相关公告,本市从事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快递服务业、物业管理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纳入有奖发票试点的纳税人,向消费者依法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参与开奖。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设100元、50元、5元三档奖项,参与人员为全体消费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二次开奖固定为每年7月份开展,设5万元一档奖项,共产生10张中奖发票,参与人员为个人消费者。
需要提醒的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可参与二次开奖:
1.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的;
2.已参与一次开奖的;
3.已通过“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有奖发票模块采集普通发票持有者个人身份信息的;
4.二次开奖时经校验为非作废发票的;
5.二次开奖时经校验不属于非正常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6.已参与过二次开奖的发票不得再次参与开奖。
今年二次开奖范围为2023年6月30日前(含)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在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监督下,从符合参与条件的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二次开奖结果将于开奖之日起向社会公布。
中奖者本人需自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兑奖(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的次日为兑奖截止日期),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弃奖奖金结转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