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7:43
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统筹推进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促进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规,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
2003年以来,我国风电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按风电机组设计寿命20年计算,早期投运的风电场已陆续进入运营后期。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指导和推动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十分必要。
一方面,早期建成的风电场所处区域风能资源好,但使用的机组额定功率小,随着运行时间增长,普遍面临发电效率下降问题。使用新的机组进行改造升级,能够进一步用好优质资源,合理扩大装机规模,有效提升发电效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涉及土地变更、电网接入、配套输变电工程改造、重新办理环评水保等,还要与价格和国家财政补贴等政策做好衔接,需要制定针对性的政策予以明确。
风电场改造升级,是指对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风电机组进行“以大代小,以优代劣”,即以大单机容量机组替代小单机容量机组,以性能优异机组替代性能落后机组,相应对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升级,从而实现风电场提质增效,一般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
风电场退役是指对并网运行达到设计年限且经安全运行评估不能继续运行的风电场,拆除风电场的全部设施,并按要求注销原发电许可证,修复生态环境。
按照管理办法,风电机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发电企业应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评估结果报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电网企业。经评估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风电场,发电企业应及时拆除,并按要求恢复生态环境。
风电场改造升级如何与电网接入、用地、环保、电价和补贴等政策做好衔接?办法明确,在电网接入上,改造前需要重新办理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原有容量不占用新增消纳空间,新增容量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并网。在用地保障上,对不改变风电机组位置且改造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改造前面积的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的风电场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
对风电场改造升级过程中废弃物的处置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发电企业应依法依规负责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置。并提出,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等有关单位开展风电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
图片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