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感谢你们对我们母子三人这么长时间的关注,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援手……”。近日,北京市检三分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检察官前往河南省安阳县向司法救助申请人小兰(化名)和小明(化名)发放司法救助款时,两个孩子的母亲红着眼眶哽咽地说道。
缘起
北京市检三分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害人有两个孩子尚未成年,都系初中在读学生,有可能符合开展司法救助的情形。于是检察官按照北京市检三分院线索移送机制,将该线索移送至北京市检三分院未检办进行深入审查。
商讨如何开展综合救助
接到线索后,未检办检察官全面了解案情,并多方调查核实,了解到小兰、小明和妈妈一起生活在老家安阳县,由妈妈独自照顾,爸爸一人背井离乡来到北京打工,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本起刑事案件发生之后,不仅导致两个孩子失去了亲生父亲、妻子失去了丈夫,同时也让这个曾经的四口之家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支柱。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长期没有工作的妈妈不得不开始打零工维持生计,同时又要照顾两个孩子。然而,妈妈微薄的收入无法维持家庭日常开支,只能靠亲人接济勉强维持。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一方拒不赔偿,使得这个原本就困难重重的家庭更是举步维艰。
这个家庭面临的种种困难摆在案头,未检办的检察官感到无比沉重——在多重打击之下,孩子们的精神和学习都受到了很大影响,如果不及时施予援手,孩子们的未来和前途可能会因此改变。为了帮助这个家庭走出眼下的困境,检察机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能动履职 应救尽救
在这个家庭面临着巨大困境之时,未检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到小兰和小明的母亲,告知他们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并指导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考虑到救助急迫性,在初步核实完家庭情况后,检察官立即为两个孩子向北京中致关爱儿童基金会申请人民币4000元的“小额爱心资助”,以缓解其日常生活的燃眉之急。
发放小额爱心救助
司法救助申请人的现住地远在河南安阳县的一个山村里,距离北京500多公里,未检办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体制特点,启动异地协作机制,与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委托当地检察官协助开展司法救助的前期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同时,为了拓展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积极协调当地相关部门,推动社会救助的开展。
8月16日,北京市检三分院未检办检察官来到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为这个家庭送去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64800元。为确保这笔司法救助金能切实用于小兰和小明的生活与学习上,检察官让这位母亲签署了《国家司法救助承诺书》,并定期对钱款的使用进行回访监督。
多元救助 共护成长
本案中,北京市检三分院继续沿用异地联动合作帮扶救助工作模式,通过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协调当地县妇联、教委、民政、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家单位,促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形成了“检+N”的多元化救助格局。
向当事人解读救助政策
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的同时,民政部门协助孩子申请贫困补助;妇联协调心理咨询师为孩子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辅导;教委协调学校为孩子们减免部分杂费并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在两地两级检察机关的共同推动下,各方救助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实现了救助手段的多层次和多元化,救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对小兰和小明的救助工作仍在继续,也是北京市检三分院未检办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缩影。我们将继续立足检察工作职能,自觉强化政治担当,认真扛起政治责任,办好为民实事,把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之中。
文章来源 | 北京市检三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