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两区”建设,丰台法院出台涉新类型融资类纠纷审判白皮书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2023-09-05 15:38 语音播报

城事

随着丰台丽泽金融商务区、丰台科技园等重点经济区域的发展,丰台法院辖区内银行、信托、证券、融资租赁以及生物、科技等新兴业态类型企业加速聚集。如何厘清股东所持公司债权的实现边界,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及非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如何依法认定事前保底条款与事中亏损负担条款效力,维护民间委托金融秩序稳定、合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9月5日上午,丰台法院发布《丰台法院赋能“两区”建设、助力倍增发展—涉新类型融资类纠纷审判白皮书》(2020年——2023年上半年)。

此次白皮书以近三年全市新类型融资类案件作为分析样本,结合审判经验对新类型融资类案件进行深度梳理和总结,与丰台法院服务“两区”建设的相关意见、措施以及典型案例同步发布,以期为各类主体更好地做出企业融资决策、提升发展水平提供指引。

据白皮书显示,常见新型融资类案件类型主要有互联网融资涉诉案件、供应链融资涉诉案件、信托融资涉诉案件、中小企业私募债涉诉案件等。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丰台法院受理各类融资纠纷案件近两万余件,其中包含融资租赁类纠纷853件,股权融资类纠纷513件,担保类纠纷451件,票据类纠纷1637件,借款类纠纷16666件。涉新类型融资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各方争议大、诉讼程序节点多、对司法裁判的示范效应依赖度较高等新特点。

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徐冲表示,审判实践中发现,新类型融资纠纷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如投资渠道不畅、投资产品不足导致民间资金不愿进入储蓄市场,融资行为遵循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致使大部分融资行为游离于监管之外等。法官提醒中小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强化合同审查,选择通过设置抵押、担保等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出现资金用途失控、风险失控、救济失控的情形。

“近年来,丰台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回应‘两区’建设中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司法需求,着力打造专业金融审判团队,优化金融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作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丰台法院政治部主任郭俊宝介绍。在对区内各大金融机构、新型科创企业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丰台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丰台区“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两区”建设保驾护航的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服务“两区”建设助力高精尖产业发展十四条措施》等文件,通过构建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新型融资类案件研判机制、电子诉讼机制、“企府院”多层联动对接机制等,不断提升金融案件审判水平,不断探索源头化解纠纷路径,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有效引导融资主体进入规范化发展的良性轨道。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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