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8 10:45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即将来临。9月27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诈骗案件,以此提醒假期在家带娃的家长,在这一少年儿童上网的高峰期,一定要做好网络反诈教育,提高孩子们的反诈意识。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分别为10岁、11岁和12岁的孩子在网上遇到冒充公检法的诈骗犯罪分子,有些成年人尚且不能识破这类骗局,何况未经世事的孩子,三个孩子纷纷掉入了电诈陷阱,各被骗走数千元。
2022年6月的一天,李某(男,18岁)和同伴勇仔(男,18岁)正在发愁最近手头有点紧。刚好前不久,李某在网上偶然看到了关于电信诈骗的新闻,于是两人突发奇想,正好趁此机会给自己赚点“外快”。说干就干,两人立刻联系了同伴开始密谋分工和骗局。他们将自己的社交账号假扮成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并安排同伙寻找目标,主要“猎物”就是10岁左右的儿童。
6月5日,李某和同伙在某APP上找到了一名12岁的女孩小依(化名),对其发送私信,自称自己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称小依目前涉嫌诈骗,需要协助公安进行调查,否则将由小依的父母代其坐牢。小依听后信以为真,十分紧张,于是按照要求,与其添加钉钉好友并通话。小依按其指示修改了支付宝密码后建立群聊,向其发红包“直到钱发完了为止”。
最终,小依通过支付宝分20次转账近三千元,还通过支付宝亲情付付款近五百元,共计三千余元。后被父母发觉并报警。
6月8日晚,李某和同伙又在另一APP上找到了10岁左右的孩子婷婷(化名),并给她发送私信,自称自己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询问婷婷有没有将个人信息借给他人使用,并需要“查询”婷婷是否有洗钱的嫌疑。在婷婷信以为真后,李某让同伴诱导婷婷用家长的手机共享屏幕,指导对方进行操作,让婷婷在支付宝上建立群聊并在群里发红包。
婷婷听信,并在群内用支付宝余额发送了20余个红包,总计四千余元。紧接着,李某和同伙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11岁的小白(化名)向其转账七千余元,二人先后报警。
最终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其同伙均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双节”期间,不少家长为了避免疲惫以及人山人海的旅游景点,选择和孩子居家度过假期,上网聊天打游戏成为孩子们度过假期的方式之一。
检察官提示,少年儿童分辨能力差,心智发展尚未成熟,网络警惕意识弱。尤其在各种节假日,属于少年儿童上网的高峰期,家长一定要做好网络反诈教育,提高孩子们的反诈意识。小朋友们在上网时,要做到沉着冷静,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及时询问家长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