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2 18:20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卢书明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卢书明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书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卢书明在担任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经济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担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2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卢书明接受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福建省监察委员会消息: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卢书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指定,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对其立案监察调查。
卢书明的公开简历显示,卢书明,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安徽五河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交四航局五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交四航局五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厦门分公司经理;中交四航局五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州分公司经理;中国交建华东区域总部党工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交建长三角区域总部党工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卢书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中交集团纪委、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交集团纪委、福建省监委对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卢书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书明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廉洁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公司公共财物。
卢书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国有公司领导干部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交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卢书明开除党籍处分;经中交集团研究,决定给予卢书明开除处分;经福建省监委研究,将卢书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