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名原副厅级干部被提起公诉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3-10-09 20:31

清风北京

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副厅级)被提起公诉,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胡冰(副厅级)被提起公诉。

王庆珂: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消息称,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庆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庆珂利用担任盖州市熊岳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盖州市红旗镇党委书记,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盖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盖州市委书记兼营口北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营口市副市级干部,盘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营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包、企业经营、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安排工作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庆珂的公开简历显示,王庆珂,男,汉族,1957年9月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盖州市委书记。历任营口市副市级干部、盖州市委书记;盘锦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营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9年10月,退休。

2023年8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庆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决定套取动迁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支出;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庆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庆珂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庆珂决定逮捕。

消息称,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庆珂(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庆珂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胡冰: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消息称,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胡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冰利用担任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海湾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海湾派出所所长、营口市公安局经保分局法制科科长、营口市公安局税侦支队副支队长、营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政委、营口市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政委、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又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7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胡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胡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财物,违规宴请领导干部;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求职务提拔调整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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