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2 17:02
“4块钱的柠檬水都偷”“10元的奶茶老是丢”……近日,广州一家蜜雪冰城门店对偷餐者的气话吓唬,引发网络热议,评论区里很多网友纷纷跟帖留言,对小偷表示鄙视。而据法治日报报道,实际上不少商家都遇到过外卖被偷的情况,事后即使通过监控发现,但由于外卖金额较小,往往不了了之。
外卖被偷的话题在网上的讨论。图据截图
想着占小便宜,偷外卖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在少数,而且手段五花八门,各不相同。有的假装成外卖骑手将饮品拿走,甚至还专门从网上购买了假冒外卖服,不仔细看根本分辨不出来;有的趁着人流量大,随便乱说一个取餐码,借机拿走;有的惯犯更是经常瞄准一个区域的外卖下手……为了一点小便宜,偷拿别人餐食,这种行为实在让人不齿。
偷拿外卖虽然不是罪大恶极,但也侵犯了别人的利益。餐品被偷,很多配送员为了不被顾客投诉,只能自己花钱补上这单商品,既损耗金钱更浪费时间,本就赚的是辛苦钱,一个月碰上这么几次,心情更是郁闷难受。消费者外卖被偷,如果恰好需要用到重要场合,岂不是耽误大事?商家起早贪黑,靠的就是口碑和单量挣钱,商品老是被偷,损失的成本和精力如何恢复?更重要的是,小偷小摸频发也会浪费警力资源,消耗社会信用。
外卖中小偷小摸多,一方面是很多店铺人手较少,碰上人流高峰期,难免核对不过来,只能靠顾客自觉,给了部分小偷顺手牵羊的机会。最根本的还是一些人缺乏法治意识,有侥幸心理。觉得就是拿了点吃的喝的,金额不大,数量不多,商家不会花大力气和心思去追究,即使被抓住,充其量也就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罢了。
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是道德常识更是法律底线,即便是涉及几元钱的小偷小摸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在两年内盗窃的次数达到三次,无论盗窃的数额大小,都有可能被以盗窃罪刑事追责,不仅有“坐牢”风险,还会留下案底。阮某因2019年5次偷外卖,被原杭州市下城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21年10月被告人姜某某因多次偷拿外卖,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判处盗窃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案例在前,有小偷小摸习惯的人应该好好掂量掂量。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老是想着走旁门左道,动“歪脑筋”,占小便宜,最终会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