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安徽马鞍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李强当庭表示不上诉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3-10-1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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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上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鞍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李强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强利用担任马鞍山市运输管理处主任、市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市委台办主任、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客运资质审批、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32.0403万元;李强在马鞍山市经开区招商引进项目中,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559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李强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2年8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马鞍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李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马鞍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李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携带有政治问题的音像制品入境,不信组织信“风水”,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底线失守,见利忘义,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安排,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在马鞍山市经开区任职期间,将单位视为私人领地,长期搞权钱交易,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只想表现、不顾风险,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

李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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