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 09:43
北京日报客户端近期刊发的“京城养老大调研”,聚焦提防保姆“钻空子”、反诈防骗等内容,引发很多老年人的共鸣。老人在安享晚年之余,还有一些权益保护领域的问题需要安排。不妨趁着身体和精神状态都还不错的时候,在脑海中“转一转”,早做规划打算。
将晚年托付给信任的人——
养老未必只靠子女
有的老人一辈子没有生儿育女;有的老人辛苦把孩子养大,子女却因各种原因不能尽心照顾;有的老人膝下多个子女,却是有亲有疏……人老了,最大的担忧,莫过于当自己逐渐失去行为能力后,能够“依靠谁”,谁又能“靠得住”。
这些年,北京市老龄协会的权益保护服务热线010-84439949,接到不少老人在这方面的咨询与求助。市老龄协会组建了专业的律师与社工师团队,积极为陷入困境的老人提供权益保护服务,其中就包括帮助他们寻找“意定监护人”。
所谓意定监护,据《民法典》第33条表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简言之,将晚年“托付”给谁,可由老人自身决定。
作为市老龄协会权益保护服务项目负责人,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赵越凡介绍,近期项目援助的一位老人,因儿女拒绝赡养,便选择了自己的原同事作为意定监护人。“我们帮老人设计了意定监护方案,每月退休金作为入住养老院的基本费用,由意定监护人担保签字入住养老机构,另将一定额度存款交养老院保管。老人生病住院,养老院可以用这笔钱,支取需意定监护人同意,老人也约定给意定监护人一定报酬。”
提前规划有备无患
赵越凡认为,意定监护的实现,能够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有利于弥补家庭监护的不足。但长期与老人接触过程中,她发现“监护”的相关知晓度很低。“也就停留在‘谁管我’,至于谁能管、怎么管,基本没有概念。缺乏自主选择养老方式的意识,导致不少老人晚年生活比较被动。”
因此,律维银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入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讲解老年权益相关知识。让老年人知道,将来可能面临的各种监护问题,法律上有些什么样的规定。“比如老人了解意定监护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晚年生活原来可以提前规划。也许当下没有需求,至少做到心中有数,一旦有需求,知道该怎么做。”
实际操作中,赵越凡也遇到过老人遍寻身边关系,找不到一个人愿意做自己意定监护人的情况,这在她看来是当下监护领域的难点。“虽说监护人可以是组织机构,我们也做了不少探索,但北京还缺少能提供这类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对没有近亲属做监护人,也没有走意定监护的群体,《民法典》规定由村居委会来做公职监护,社区压力、实施难度确实很大。”
她建议,要有政府部门牵头建立老年人监护登记管理制度,对监护关系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培育和发展专业监护服务组织和监护监督服务组织。对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要由民政部门、司法部门、有关组织等提供监护监督,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将财物传承给想给的人——
了却心事避免麻烦
房产、存款、物品……安顿好晚年生活之余,自己的所有物,如何能在身后按照意愿,给到想给的人?遗嘱作为保障心愿实现的有力法律手段之一,正越来越广地为人们所熟悉和接纳。
孙爷爷有一儿一女,儿子鲜少关心父母,老人全靠女儿女婿照顾,也指望女儿为自己养老送终,想把房产留给她,又担心儿子不同意。纠结中,孙爷爷找到中华遗嘱库,得知自己有处理名下财产的权利,不需要得到儿女同意。“这可太好了,了却我一桩大心事!”
即便没有类似矛盾,忽视遗嘱重要性,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赵女士的父母先后过世,留下一套价值不菲的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作为家中独女,赵女士“想当然”以为,房子肯定是自己一个人的。
可当她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到房管部门办手续时却被告知,还需要叔叔伯伯们签字同意!原来,赵女士的父亲去世时,奶奶仍在世,有权继承父亲部分遗产。数月后,奶奶也去世了,她所继承到的遗产,便由她还在世的另几个孩子继承。父亲有三个兄弟姐妹,意味着房子已经是好几个人的了,想要过户,他们都要放弃继承才行。
面对这一复杂形势,赵女士求助中华遗嘱库,在工作人员协助调解下,她给予其他继承人一部分经济补偿,换得他们放弃继承权。房子过户后,赵女士第一时间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做好财产安排。
不必拖到“最后”考虑
川流不息的北京站附近,静静伫立着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推开磨砂玻璃门,人们将意愿郑重托付,将踏实和安心带回家。
作为中国遗嘱专业服务开创者,十年前,中华遗嘱库从西交民巷的一幢白色小楼起步,掀起遗嘱知识普及与办理的热潮,预约排队一度超过一年半。
为缓解等待时间过长问题,2019年,北京第二登记中心正式启用。截至去年底,中华遗嘱库已在全国设立了60余个服务中心,为37.6万多人提供了遗嘱服务,登记保管了25万余份遗嘱。
从陌生避讳到熟悉信任,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感受到了人们对遗嘱态度的转变。“2013年启动时,曾经对民众遗嘱观念进行调查,仅12.4%的受访者认为遗嘱‘一定要有’。2019年的调查中,这一比例上涨至46.87%。”
《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十年间,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年降至68.13岁。2017年开始,60岁以下立遗嘱的人数逐年上升。不过,60-70岁老年人仍是订立遗嘱的“主力军”,比例为46.88%,其次是 71-80 岁年龄段,比例为 35.62%。
大部分人群订立遗嘱,是避免家庭纠纷和简化继承人继承财产手续,约各占三分之一。“很多老人家庭和睦,不存在‘抢财产’的问题,立遗嘱是为了帮助子女顺利继承房产,免得折腾,是父母对子女的那份操心。”另外,隔离子女婚姻风险的比例依然不低,达 14.72%;将财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多为孙辈)比例达 11.18%。
陈凯提醒,遗嘱可以修改,作用是防备万一,不必将立遗嘱与人生终点划等号,非要拖到“最后”才考虑。影视剧里,躺在床上留下遗嘱的情节,很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不能保证那个时候的精神认知状态。
点评——
权益保护提倡未雨绸缪
步入老年,权益保护的“弦”要始终放在心上。北京市老龄协会权益保护处处长尹政伟强调,“幸福的晚年生活,要以生命财产安全为基础,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生活常识和技能,保证自己不被欺,不被骗,防范意识高,防御能力强。”
例如反诈知识学习,为帮助老年人应对层出不穷的骗局,北京市老龄协会持续开展各种普法宣传,还录制“老友帮”系列短视频,用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反诈。
随着年龄增长、身体健康状况改变,老年人会逐渐失去保护自己的能力,直到法律意义上的失去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需要监护,需要有其他人或组织为其权益提供监督和保护。因此,老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应提前做好养老规划,为晚年生活预置一些保护措施。尹政伟透露,北京市老龄协会正在制作意定监护指引,计划于近期发布。这是一本细致的普法手册,可以给公众非常“接地气”的指导。
在她看来,权益保护,重在未雨绸缪。“我们一直倡导积极老龄观,对自身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财产安全保护、婚姻与继承关系等等,都可以在自己行为能力良好时通过提前规划与安排,预防和减少未来的风险。遇到难事儿也可以向我们权益保护服务专业团队咨询,听听别人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