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 | 那些年,“有事找我的律师谈”是个时髦事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贾晓燕

2023-10-19 07:19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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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北京发布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引发人们对律师行业的关注。新中国成立后,废旧立新,推行人民律师制度。改革开放后,北京的律师事业逐渐纳入法制轨道,律师们不仅负责打官司,还走上街头参与普法,渐渐地走进百姓生活。如今,在法律援助制度的保障下,北京市民享受到了低价或公益的法律服务,律师也早已成为老百姓的生活参谋。

新中国推行人民律师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旧社会的律师制度,酝酿建设新的律师制度。

起初,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陆续设立了法律系,在培养政法干部的同时,也培养了一部分律师团体的专门人才。(1954年7月15日《北京日报》1版,《今年将增设法律系》)

1954年7月15日,《北京日报》1版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颁布,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并且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国家为了让公民更好地遵守法律,用了很多方法帮助公民了解法律,使公民知道法律规定的是什么,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其中,推行人民律师制度就是一种重要方法。

1956年2月,北京市司法局聘请本市政法学术界的学者、教授和曾经在人民法院做过审判工作的干部组成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开始在京城推行人民律师制度。和旧社会的律师不同,新中国的人民律师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法律顾问,旨在从法律上帮助公民和机关、企业、团体,保护他们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巩固人民民主法制。(1956年2月19日《北京日报》2版,《推行人民律师制度》)

上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老师在编写教案

此后,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相继成立了三个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的律师们为市民或者机关、企业、团体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意见、撰写诉状和法律文件、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或代理民事案件,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1956年10月5日《北京日报》2版,《第二法律顾问处成立》)

1956年7月6日,《北京日报》5版

本报1956年7月6日5版的报道《在人民的法律顾问处里》,记录了当时法律顾问处的工作场景:早晨8点半,来访的人陆续走了进来,他们当中,有工人、职员、家庭妇女,也有大学教师。律师们来到休息室,热情地请来访的人顺序到接待室里去,倾听他们诉说自己的切身问题。接待室里除了律师和来访的人以外,没有别人去打搅他们,有的人要求律师替他们写状子,有的人委托律师到法院出庭替他们辩护……

在律师的帮助下,不少人解决了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维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人民律师制度非常受欢迎。遗憾的是,因为历史原因,人民律师制度没实行多久便销声匿迹了。

律师走上街头为群众普法

1979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制度随之恢复。当时,北京市律师协会经常接到全国各地的来信,每天还有很多群众登门询问各种法律问题,律师们不是在阅读案卷材料、草拟调查提纲,就是在写辩护词、给群众复信,非常忙碌。

1980年,北京市法律顾问处的女律师们在讨论、分析群众委托办理的民事案件 王振民摄

律师制度的恢复对于协助法院作出正确的判决、提高办案质量以及对旁听群众进行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为盗窃案辩护的过程中,律师江浩和周纳新发现被告人不但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押期间还积极动员其他在押罪犯交代罪行,在他的帮助下,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较大的积案。在法庭上,两位律师将其立功表现如实公布,为其争取从宽处理,令被告人获得了公正的判决。律师傅志人在为一件交通肇事案辩护时,在法庭上提出被告人一贯表现较好、肇事后积极进行抢救、认罪态度好等理由,经过全面了解案情,法庭作出了从轻判处的决定。旁听群众认为这一案件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被告人也受到了深刻教育。(1979年7月23日《北京日报》1版,《人民律师为人民》)

1981年5月23日,《北京日报》2版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颁布,明确规定了律师的任务和权利,律师组织迅速发展。一年后,北京建立了市和区、县法律顾问处14个,有律师112人,为1956年律师数量最多时的2.48倍。(1981年5月23日《北京日报》2版,《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提高办案质量》)

那个年代,北京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教育是一项重要内容。每逢“法制宣传日”和“法制宣传周”活动举行,律师们都会走上街头为群众普法。据本报1983年1月31日1版《本市“法制宣传日”受到群众热烈欢迎》记载,当时北京设立了28个法制宣传站,不少群众清晨就赶到各法制宣传站排队等候,请律师解答法律询问。据统计,群众共提出有关私房政策、继承产权、赡养老人、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的处理等问题4388件,律师现场解答法律询问3795件。一位市民在听完律师关于落实私房政策问题的解答后连连点头,高兴地说:“这个拖了多年的问题,我一直不知怎么解决,这回经律师一说,我就明白了。”

1983年1月31日,《北京日报》1版

截至1988年8月,北京已有40个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160个乡镇法律服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的约有1500人,其中取得律师资格的有1287人。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律师也开始走进百姓生活。(1988年8月20日《北京日报》1版,《法律,悄悄走进人们生活》)

“有事找我的律师谈”成时髦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北京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律师的合法权利。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北京律师业在律师机构和体制等方面还进行了重大改革。

1991年,《北京市保障律师执行职务若干规定》颁布,明确规定律师持工作执照和律师事务所的专用介绍信,即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调查了解情况,各有关机关、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协助。阻挠、干涉律师依法执行职务甚至打击迫害律师的行为会被依法处置。(1991年9月16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通过条例保障律师合法权利》)

1994年9月5日,《北京日报》6版

《北京市保障律师执行职务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令北京的律师事业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与此同时,律师行业的改革步伐也在不断加快。

据本报1994年9月5日6版《本市出现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报道,本市从1988年开始打破律师事务所全部由国家办的局面,进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先后批准成立了一大批不占国家编制,不用国家出资,由律师自愿组合、自筹资金、民主管理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后来,市司法局又在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中推行进一步明确责权的合伙机制。当时,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已达173家,共有律师3207人。这些律师事务所中,既有“国办所”“合作所”“合伙所”,也有以开办人姓名命名的律师事务所。

1995年,宣武区残联为残疾人聘请了长年法律顾问。图为律师为残疾人解答法律问题 史占清摄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开始希望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自己身边的大事小情。律师制度的日益完善为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了可能。有律师事务所推出了“私人律师”业务:花2000元年服务费可拥有自己的律师,服务期间如遇有诉讼、仲裁和重大复杂的非诉讼案件,可享受减半收费等优惠待遇。聘请“私人律师”的有企事业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他们在“私人律师”的协助下解决了日常生活中的很多纠纷。“有事找我的律师谈”,成为那个年代既时髦又实际的事情。(1999年1月27日《北京日报》5版,《“私人律师”服务百姓家庭》)

1999年1月27日,《北京日报》5版

渐渐地,律师与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近,他们已不再只是法庭上的代理人、辩护人,而是成了老百姓的生活参谋。从通常意义上的起草、代书、审查法律文书,到就医、投保、买车、盖房甚至收养、继承、拆迁、旅游、留学……可以说,凡是生活中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都已成为律师涉足帮助出谋划策的服务项目。

公益律师提供贴身法律服务

进入新世纪,打官司不再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甚至是“基本不打官司”了。

本报2001年4月2日7版的《律师角色改变了》中提到这样一件事:市民王先生欲购一套商品房,面对各种各样的房地产广告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他委托一位律师充当“履约监督人”,从审查发展商的有关资料到签署各种合同严格把关,最后买到了称心如意的房子。其实,在房地产领域充当“履约监督人”角色只是律师非诉讼业务之一,当时,像这样的非诉讼业务已经占了律师业务的大部分。

2005年12月5日,《北京日报》7版

随着时代的发展,北京市民的法律需求越来越旺盛。为了让更多人享受到法律服务,2004年,北京5家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了一种收费低廉的“会员制”法律服务:会员每年缴纳388元,可以进行不限次数的网上和电话咨询,还可以获得当面咨询、审查合同、提出法律意见书等3次专项法律服务。如果涉及诉讼,只需付普通律师费的80%。由于收费低廉,短短一个多月,就吸纳了1000多位市民会员。(2005年2月6日《北京日报》6版,《京城出现低价会员制“私人法律顾问”》)

一年后,北京有30家律师事务所推出了“一元律师”会员制法律服务。这一做法随即被迅速推广,全国有500家律师事务所加盟了这项法律服务。当会员遇到民事、刑事、经济、知识产权等纠纷时,会员服务中心会根据各个律师的专长来选派律师提供服务。此举被市司法局誉为“法律服务形式的创新”。(2005年12月5日《北京日报》7版,《30家律师事务所推出“一元律师”》)

2012年2月7日,《北京日报》6版

与此同时,北京法律援助制度也日益完善。

2006年,全市首批公益律师在西城区德胜街道的5个社区上岗,这些社区的居民率先享受到无偿或低价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和民事案件代理服务,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代理费用可全部免除。(2006年6月28日《北京日报》5版,《首批社区公益律师德胜街道上岗》)

2007年,北京形成了从社区(村)、街道(乡镇)、区(县)到全市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同时设立了“1600148”全市法律服务专线(后改为12348热线)和“市法律援助网”,畅通群众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2007年7月26日《北京日报》1版,《上半年本市6400位困难群众受到法律援助》)

2012年,全市所有社区、村庄都配备了律师,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律师提供的贴身法律服务。(2012年2月7日《北京日报》6版,《所有社区村庄将“进驻”律师》)

2018年,北京法律服务网、“北京通”App公共法律服务模块、北京掌上12348上线,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搞定法律咨询、申请调解、公证服务等常见的法律问题。(2018年6月23日《北京日报》6版,《北京法律服务网上线》)

2012年,200名获得许可批准的新执业律师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就职 饶强摄

按照《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北京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将达到20人。伴随着法治中国的建设,未来,律师将为人们带来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资料来源:

京报集团图文数据库、《中国法律评论》

北京·温故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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