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10:33
近期,北京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曝光3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国电成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6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国电成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地铁17号线十里河站总配电外电源工程的项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1.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2.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3.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定期组织演练;4.委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作业未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规定,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国电成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公司主要负责人岳某某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强寿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密闭燃气使用场所未设置强制排风设施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8日,顺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北京强寿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密闭燃气使用场所(厨房)未设置强制排风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顺义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强寿中医医院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德泰勇金门窗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和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3日,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德泰勇金门窗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1.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合格的电动单梁起重机进行作业;2.库房内1台处于使用状态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未经检验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北京德泰勇金门窗有限公司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再次提示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
带头抓好以下5项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