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30 17:04
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下称《工作情况》),系统分析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主要态势,总结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的举措与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与展望,并就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进行风险提示及建议。
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量同比呈明显上升趋势
《工作情况》指出,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同比呈明显上升趋势。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同时,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仍高位运行,但上涨幅度逐步放缓。但是,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激增,已成为仅次于帮信罪的第二大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此外,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快速上涨,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多发罪名。
《工作情况》分析,随着境内打击力度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大量向境外转移,且有组织地招募、吸收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的方式赴境外参与实施犯罪。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1.7万余人,同比上升5.3%;起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近2000人,同比上升近16%;起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5000余人,同比上升近75%。
诈骗集团日趋垄断化
《工作情况》指出,诈骗集团日趋垄断化。当前,零散、点状式的独立诈骗团伙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团。这些超大犯罪集团多在境外,通过控制、管理独立诈骗团伙,形成庞大而稳定的诈骗犯罪网络。如,最高检、公安部第三批联合督办的江苏江阴“6·16”专案,潘某某等6名幕后“金主”在缅北出资建造“五金建材城”,先后招揽18个诈骗团伙入驻,并为诈骗团伙提供办公场所和食宿,进行封闭式管理,持械看守诈骗团伙人员,形成超大犯罪集团。
而且,由于诈骗集团日趋垄断化,导致集团犯罪行为汇集交织。在过去单独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础上,衍生升级为人口贩卖、绑架、非法拘禁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影响极为恶劣。
《工作情况》还分析指出,在校及刚毕业学生逐渐成为犯罪集团拉拢吸收对象。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信、掩隐三类犯罪人员中,16至22岁人员占比20%左右,不乏在校及刚毕业学生。其中,未成年人占比1%,人数同比上升68%;有的未成年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者,表明此类犯罪开始向未成年人群体渗透,值得高度警惕。
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最高发
根据办案统计,目前诈骗模式包括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诈骗等,其中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占到一半以上。同时,犯罪分子将不同的诈骗模式相结合,步步渗透、层层攻破,使诈骗更具欺骗性和迷惑性。如“杀猪盘+虚假投资”就是一种典型诈骗模式,犯罪分子先以情感交友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将其拉入虚假投资群,与其他犯罪分子一起合力骗取钱款。又如“赌诈结合型”诈骗模式也较为常见,犯罪分子往往在境外架设虚假的赌博网站,以充值赌资为名骗取被害人钱款。
《工作情况》还提出,小额诈骗时有发生,且迷惑性强。在这类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金额通常仅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对于这些损失,被害人警惕性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加大了案件打击和侦破难度。如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办理的张某强等4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公民寄递信息后,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对仅2元价值的足浴包收取货款69元,并向全国不特定收货人“盲发快递”17万余单,骗取钱款共计30余万元。
人脸识别技术被用于诈骗
《工作情况》还专门阐述了“网络黑产犯罪态势”。
当前,网络黑产犯罪虽然不断迭代升级,但其犯罪模块基本稳定,不同模块相互衔接配合,形成完整的网络黑产链条。总体上看,黑产犯罪模块主要包括人员、信息、技术、资金四部分。其中,人员模块涉及组织运送他人通过偷越国(边)境或其他方式赴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信息模块涉及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以设计诈骗话术实施精准诈骗;技术模块涉及提供平台、软件、工具等技术支持,以降低犯罪成本,提高诈骗行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资金模块涉及为诈骗犯罪所得提供“洗白”渠道,以逃避金融监管和侦查调查。
而且,黑产技术门槛进一步降低。越来越多的工具和软件以直观、简单的产品形式呈现,易学易用的特点不仅大幅降低了软件开发门槛,也吸引了更广泛人群特别是年轻人群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另一方面,新兴技术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使用,大大降低了犯罪成本。如人脸识别技术,犯罪分子通过使用伪造的面部特征和身份信息,冒充被害人或其他信任的个体,实施诈骗行为,如破解手机解锁、窃取银行账户等。又如犯罪分子利用语音合成技术模仿他人(如家人、银行工作人员等)的声音拨打诈骗电话,获取被害人信任,诱导被害人实施转账等行为。
另外,《工作情况》还指出,跨域趋势日趋明显。网络黑产分子往往利用各平台信息不互通特点,跨平台流窜作案,单一监管部门或平台利用自有数据难以全面识别犯罪,监管监测难度更大。如在不同的社交、短视频等平台发布推广信息,将被害人引流至不同的电商平台购物,并指示被害人通过不同的支付平台、银行付款,最后通过不同的物流平台虚假发货。
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最高检表示,将依法从严惩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力打团伙、摧网络、斩链条。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由此衍生的拐卖人口、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对于从境外陆续抓获的犯罪分子,逐案跟踪,该捕则捕、当诉则诉,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资金追缴力度。结合办案加大劝返力度,努力堵住涉诈人员向境外流动的通道。
此外,依法从严惩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围绕人员流,加大对边境地区管控力度,加强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围绕资金流,坚持“一案双查”,同步加强对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为诈骗犯罪进行“洗钱”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打击职业化、公司化、跨境化的地下钱庄,重点打击为“洗钱”团伙收购、运输、组织他人出售银行卡的团伙,有力挤压后端“洗钱”犯罪空间。围绕信息流,深挖案件线索,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非法获取人脸、声纹等敏感信息、利用AI等前沿技术伪造人脸、声纹以及获取其他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并进一步推动溯源治理,全力挤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突出预防为先,促进提升全社会识诈防诈反诈意识。
风险提示及建议:做到“五不”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犯罪手段和方式不断升级演变,检察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决做到“五不”。
一是不轻信。切勿轻信网络发布的“高薪招聘”“刷单兼职”“海外高薪工作”等信息。要寻求正规求职就业途径,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出国务工政策和当地社会形势,审慎作出决定。切勿轻信冒充公检法、客服、领导、亲友等来历不明的电话。要提高警惕,通过官方咨询、本人电话、视频确认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
二是不贪利。切勿被网络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宣传噱头的虚假炒外汇、股票、期货、基金、虚拟币等所蒙蔽,切勿被所谓的内幕信息、专家意见所动心。要坚持理性投资,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学习,通过正规机构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投资信息,牢牢守住“钱袋子”。
三是不点击。不要点击任何来路不明的网页链接,不要扫描任何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要安装任何来路不明的APP软件,尤其是坚决杜绝安装网络赌博、裸聊等软件,防止陷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
四是不泄露。不要随意在网络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银行账户、存款、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谨防成为精准诈骗对象。警惕“租卡借卡暴富”“租号卖号赚钱”等不法宣传,不要随意将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提供给他人使用,谨防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
五是不转账。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共享屏幕,不要根据群里人员指示进行账号密码输入等操作。在汇款、转账前,再三核实对方身份和账户,守好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