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实万世公论”——多民族史官荟萃元代翰林国史院
北京日报副刊 | 作者 操宇晴

2023-12-28 15:09 语音播报

古都

中国史学源远流长,自唐代设立史馆修史,历代相承。元代继承中原皇朝设馆修史的传统,忽必烈即位初即采纳王鹗(金朝末年状元、元初大臣)的建议,设立翰林国史院(亦称“翰林兼国史院”)。这一决策,对于中国史学连续性发展,尤其是对元代多民族史学的发展,以及对这一时期历史文化认同的大趋势产生了积极作用。

 

侯仁之主编《北京历史地图集》,红色箭头处为元代翰林国史院在大都城城内位置。

设立时间与官署位置初探

关于元代翰林国史院的设置时间,《元史·世祖本纪一》载:中统二年(1261年)七月,“初立翰林国史院”。而《元史·世祖本纪二》言:至元元年(1264年)九月,“立翰林国史院”。故长久以来,研究者对翰林国史院到底何时设立,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基于史料以及前人的考证,笔者认为“初立翰林国史院”同“立翰林国史院”,二者是有所区别的。

一是时间与地理的错位。中统二年的“初立翰林国史院”,乃位于开平(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境内)。时任职于翰林国史院的史官王恽(1227年-1304年)在《玉堂嘉话》中记:“中统建元之明年辛酉夏五月,诏立翰林院于上都。”忽必烈于中统元年(1260年)在开平即位,中统四年(1263年)升开平为上都,中统五年(1264年)改燕京为中都,改元为至元元年。尽管元朝到至元九年才正式迁都大都,在此之前,忽必烈往返中都与上都,在中都已经建立了中央机构,因此,至元元年“立翰林国史院”时,已在中都。而元代有两都巡幸制度,两都均有一套行政机构,上都的翰林国史院,后来也就被称之为“上都翰林分院”或“上都翰林国史院”。

二是正式的官署的设置。《元史·百官志》记:“中统初,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未立官署。至元元年始置。”此处记载,清楚地说明了“初立”和“立”翰林国史院的区别,即中统二年,翰林国史院有官职但没有官署,而官署的设立,则是到了至元元年。那么,在翰林官署建置前,职官在哪里履职呢?王恽在《玉堂嘉话·书示仲谋》中有这样的记载:“盖下房屋,都在文庙,已后也得用。”可见当时翰林官工作地点在开平文庙。王恽是最早一批任职翰林国史院的史官,其所言当可信。

概而言之,中统二年七月在开平设立翰林国史院,时有职官,未立官署,履职地点在开平文庙。至元元年,因即将迁都的原因,而于时称中都的燕京,设专门官署,称“立翰林国史院”。此后,位于上都的翰林国史院则被称为“上都翰林分院”。

元大都城建成后,翰林国史院院址仍屡有变迁,直到元文宗时期,才最终定在北中书省之旧署。清人于敏中等纂修《日下旧闻考》作出如下阐述:“元之翰林国史院屡经迁徙,至顺间赐居北中书省旧署……自后遂为定制。其地在凤池坊北,钟楼之西。”今据著名历史地理学家侯仁之主编的《北京历史地图集》,得以一窥翰林国史院在大都城城内的地理位置。

修史观念彰显民族融合之势

由于政权初建,机构不全,元代翰林国史院成立初期,几乎负责了国家所有文化事业。史载,起初,翰林国史、集贤两院合为一,仍兼起居注、领会同馆、知秘书监等职能,其后,随着分置蒙古翰林院,复立集贤院、设立国子学等,翰林国史院的主要执掌就只有“纂修国史,典制诰,备顾问”三项。

元世祖忽必烈画像

元朝诸帝非常重视翰林国史院的作用,不论是提升史馆官员的品秩,还是补充官员的数量,都表明了这一点。据《元史·百官志》记,翰林兼国史院的品秩始终处于上升趋势: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为正三品,至元八年(1271年)升为从二品,大德九年(1305年)升为正二品,皇庆元年(1312年)再升为从一品,成为定制。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院官中,品秩最高者为翰林学士承旨,以下依次是翰林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翰林直学士。属官有翰林待制、翰林修撰,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元仁宗向大臣们表明:“人言御史台任重,朕谓国史院尤重;御史台是一时公论,国史院实万世公论。”在他看来,御史台即便是公论,也是一时之公论。而国史院为朝廷所设立的修史机构,而所修之史是要传给后世的,这是站在历史的高度和对历史负责的高度立论,所修之史不能有任何曲笔,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所以是“万世公论”。这里所说“万世公论”虽有失偏颇,却也彰显元仁宗把修史视为崇高而严肃之事看待,强调修史的公正性。元代史官黄溍在《上都翰林国史院题名记》中亦言:“翰林国史,职在代言以施命于四方,载事以传信于万世。”这都表明了元代君臣对翰林国史院崇高地位之认识的一致性。

元代史学的发展,同翰林国史院地位的重要密不可分。翰林国史院承担两项重要修史工作:一是修纂本朝实录,二是撰成辽、金、宋三史。尤其后者,更是一项庞大工程。早在中统二年(1261年),翰林学士承旨王鹗向元世祖提出“修辽、金二史”的建议,元世祖采纳其言,召集文士修辽、金二史。南宋灭亡后,“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之国史院”,世祖“又命词臣通修三史”。

宋史卷(局部)

 

修撰辽、金、宋三史,之所以历年甚久而未修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受关注的问题是,在总的体例上如何处理三史关系,即所谓“分合论正统,莫克有定”。

直至元末顺帝时,三史最终得以修成。元顺帝及脱脱等人,在众多不同修史义例的争论中,最终决断为辽、金、宋三史同时修撰,即平等看待契丹族贵族为主建立的辽皇朝、女真族贵族为主建立的金皇朝、汉族统治者建立的宋皇朝,肯定了这三个皇朝的历史地位。这也说明了大一统局面下最高统治者在修前朝史上的宏大气度的继承性。从深层次看,三史同撰这一撰述要求,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各民族间不断融合的历史趋势在修史观念上的反映。

辽、金、宋三史于至正五年(1345年)十一月前陆续完成,这是中国古代多民族史学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多民族史官群英荟萃照汗青

元代翰林国史院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成为多民族史家群体会聚的场所。国史院中不仅有汉人王鹗、王恽、欧阳玄、揭傒斯、张起岩,还有蒙古人朵尔直班、普颜不花,回族人马祖常,契丹人耶律铸、耶律希亮,党项人斡玉伦图、沙剌班,女真人孛术鲁翀,等等。这群熟悉中原历史文化,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史官,同汉族史家一道,为元代史学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成为中国史学史上颇具特色的重要一页。

在翰林国史院中,民族成分多元的史官参与修史活动,贯穿有元一代。这种现象的出现,历史环境是基本条件,少数民族史官自身修养也是重要的因素。换言之,在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元代大一统历史背景下,最高统治集团重用各民族史官,以及少数民族史官对中原历史文化认同、重视探究治乱兴衰之故。因此,翰林国史院中的多民族史官群体通力合作,为元代多民族史学的进一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各民族史官之间的密切交往、诗文唱和、相互提携,也是一个有益于彼此了解、学习和共同提高、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如,拓跋氏之后裔元明善与姚燧是翰林院同僚关系,二人有过共同为皇帝编撰实录的经历。姚燧“使明善总之”,并高度评价他的史学造诣:“有题文,吾能为之,无题者惟元复初(元明善,字复初)能为之。”在修史过程中,两人的交谊得以形成和巩固,亦反映出元明善在历史撰述方面的才干。

又如,回族人马祖常与袁桷两人皆就职于翰林国史院。袁桷,字伯长,庆元人,曾参与纂修《仁宗实录》等。袁桷《清容居士集》中,同马祖常的酬唱计47首。马祖常《石田先生文集》中二人的酬唱有11首。马祖常作《举翰林待制袁桷等》对袁桷赞誉有加,并向朝廷力荐袁桷,希望其能被“擢置两院,以备访问”。可见,两人在史学上的惺惺相惜之情。

不同族别间史官之学术交往,远不止于此,仅举二例观之。从中可以看出,少数民族史官在史、文方面的造诣已受时人关注,而又在各族相互交往中进一步加强。其重要意义还在于:不同民族间史官的学术交往突破了民族、地域间的藩篱,这是元代民族大融合潮流的重要表现之一。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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