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委组织部原部长金所军,部分贪腐细节公开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3-12-29 16:54

清风北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阳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金所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通报称,2013年至2023年,金所军借逢年过节、职务升迁、母亲去世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40万余元。金所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金所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0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山西省阳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阳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所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推进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金所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所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阳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金所军的公开简历显示,金所军,男,汉族,1970年5月生,山西原平人,研究生学历,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治市屯留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长治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长治市沁源县委书记。2021年2月,任阳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3年4月,被免职。

2023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金所军决定逮捕。

消息称,山西省阳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金所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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