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被"拿典型"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4-01-02 07:50

清风北京

日前,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

通报称,2013年至2023年,程峰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巨额礼品、礼金、消费卡。此外,程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程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7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程峰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程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2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程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因公出境期间出入赌场赌博,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境外存款。

程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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