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摩的”重现江湖,无证驾驶被拘留罚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2024-01-12 13:01 语音播报

城事

1月10日,一辆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红色燃油三轮车在海淀区五棵松桥附近被民警发现,核查后发现是无驾照驾驶人开车拉活儿。很快,驾驶人被警方拦截并处以拘留,车辆也被扣留。

1月10日早7时许,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交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未上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在海淀区五棵松桥辅路附近行驶,驾驶员存在揽客拉活的行为,随即会同海淀分局万寿路派出所开展融合执法, 8时许,这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在公交站前被成功查获。

经核查,驾驶员名为骆某某,民警发现,此前她曾因揽客拉活和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被警方处理过,此次,她再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骆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她所驾驶的燃油三轮摩托车也未登记上牌,在驾车过程中,还经常出现闯灯逆行、随意并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民警询问时,骆某某表示,她因不识字而无法考取驾驶证,只要能跑会开就能上路。

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骆某某被海淀交通支队处以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0日,其所驾驶的车辆被扣留,同时,由于她无证驾驶“黑摩的”非法占道揽客拉活,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海淀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燃油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任何无牌无证的车辆均禁止上道路行驶,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的,依法处以罚款拘留,对于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存在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也将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赵司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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