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洪,被公诉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记者 蒙江

2024-01-25 15:48 语音播报

时事

据最高检25日消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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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 资料图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郑洪利用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郑洪出生于1955年5月,重庆江津人,曾任重庆市大足县委书记,合川市委书记,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2008年,郑洪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2年兼任市总工会主席。2015年,他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8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郑洪不再担任上述职务,继而退休。2023年3月,郑洪官宣被查,8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郑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违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组织公款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道德败坏;

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编辑: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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