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34个案例详解“第二十条”!以案释法为正当防卫撑腰
北京晚报 | 实习记者 李霞

2024-02-28 16:26 语音播报

锐评

什么算正当防卫、什么算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和互殴有何区别;见义勇为时失手伤人,法律能否为好人撑腰……今年,春节档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引起公众对正当防卫的关注。影院外,2月27日正式上线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34件典型案例详解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隔空对公众的疑问作出回应,进一步明确了正当防卫的裁判规则。

对于正当防卫,不少人有过这样的担心:正当防卫界定困难,且稍有不慎,防卫就可能出格。而在法律层面,防卫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故意伤人,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前者被认定为无罪,后者则将受到刑事处罚。为避免说不清、惹官司,不少人面对犯罪行为,出手存在犹疑。从司法实践来看,尽管法院对正当防卫的判定慎之又慎,但案件的判罚结果往往存在重大争议,乃至面临法律之外的压力。

比如具有代表性的“唐某华、杨谋祥正当防卫案”。面对醉酒后在公共场所调戏、殴打女性的不法侵害人,群众杨谋祥见义勇为,并与被调戏女性亲属唐某华一起,将侵害人打伤,加上醉酒、自伤等原因,致其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到底是路见不平、勇于出手的英雄,还是违法伤人的恶魔?法律若不撑腰,谁还敢见义勇为?二审法院秉持法律惩恶扬善的正义感,对事发缘由、对方继续实施侵害的可能性等综合判断,最终认定唐某华、杨某祥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宣告无罪。

人民法院案例库截图

人民法院案例库旧事重提,是为了点明裁判正当防卫案件的要旨: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不能苛求防卫人进行精准防卫,要防止“唯结果论”。也就是说,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应当精确判断防卫人的主观意图,对于那些没有恶意而误伤的防卫行为,法律要为其撑腰。法庭之上不存在“谁弱谁有理”、“谁伤重谁有理”,见义勇为不必担心蒙受冤屈,自我保护无需投鼠忌器。一句“不能苛求防卫人”,既充分考虑了现实情况,也展现了法律温情;正当防卫裁判规则更加清晰,弘扬了社会正义,宣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

34件正当防卫案例,从不同侧面深度诠释了适用正当防卫的诸多条件,例如正当防卫的对象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违法行为;正当防卫与互殴存在本质差异;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部分被制伏,仍可进行防卫等等,为后续司法提供了借鉴。更值得欣慰的是,入库人民法院案例库的3711件案例中,包含各类社会热点事件,如“PUA第一案”牟某某虐待案、隐形加班“李某艳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李某强制猥亵案”等。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此次入库案例新鲜度高、时效性强、覆盖面广,为各级法院审理案件建立了更为权威、便捷、高效的参照系,也为公众上了一堂公开、生动的普法课。

公平处理,不枉不纵,是公众对案件处理的共同期许。34件正当防卫案件,以案释法,为避免“同案不同判”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也释放了捍卫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强烈信号。


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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