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 15:46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潍坊综合保税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洪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一、受贿罪
2006年10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徐洪吉利用担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潍坊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个人在争取补助资金、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606万余元。
二、贪污罪
2011年5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徐洪吉利用担任潍坊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列开支等方式,骗取公共财物共计274万余元。
三、滥用职权罪
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洪吉利用担任潍坊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决策程序,违规决定同意相关项目建设、项目回购,给有关公司发放土地退转损失补偿款等事项,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共计3324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徐洪吉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徐洪吉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宽处理。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3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徐洪吉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洪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洪吉利用担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潍坊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2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8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洪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绩观偏差,工作中乱决策、乱作为,违规收受消费卡、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独断专行、胆大妄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徐洪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洪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洪吉决定逮捕。
消息称,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徐洪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山东高法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