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副厅长张玉广被公诉
检察日报正义网 | 作者 李梦欣

2024-04-01 16:16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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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玉广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玉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玉广利用担任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行政事项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张玉广,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河南舞钢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张玉广长期在吉林省任职,在国土系统工作多年。他曾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处长,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

2020年3月,张玉广履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3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张玉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纪律意识全无

长期与不法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

2024年2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张玉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显示,张玉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全无,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录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亲清”不分,长期与不法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搞权钱交易。

张玉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玉广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赵司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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