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于华伟被查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4-04-04 07:59

清风北京

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华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华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原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同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原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同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6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定芜湖市纪委监委对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同发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贪婪成性,靠企吃企,把任职国企当成“自留地”和“提款机”,挖空心思,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宋同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同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同发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副厅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同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同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