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刹海畔有人做起“放生”生意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景一鸣

2024-04-03 10:31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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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20元,乌龟100元。”什刹海畔有人低声吆喝,在其脚边,放着多个盛满金鱼的泡沫箱,还有两只被绳子拴着的待售乌龟。仔细看看摊位上的“广告”发现,真正的噱头还不在卖鱼卖龟,而是在做什刹海水域放生的生意。周边居民反映,这样的现象至少存在一周了,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根据市民反映,4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什刹海畔,金鱼、乌龟放生买卖的摊位就在居民健身区的幕布后面,走在街面上并不易察觉。经过此地的游客上来询价的不少。

周边居民担心,这些放生的生物会破坏水域环境。黑豹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李理看过现场照片后指出,摊位上用于放生的鱼为草金鱼,乌龟是人工养殖的草龟。

李理说,草金鱼虽然是北京常见的品种,但也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规范养殖,放生到野外以后,由于自身对水域的适应性不同,其中一些很可能死亡,其余活下来的和当地水域里的其他金鱼杂交,会影响到这一片水域原有鱼群的种源,因此不建议随意放生。

而草龟多生活在长江以南地区,放生到北京的河流中是很难活过冬季的。虽然与鳄龟、巴西龟这样的外来物种相比,草龟的破坏力可能没有那么大,但对什刹海的水域来说,毕竟是“外来客”,会吃掉小鱼、鱼子,对水域内的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仍会产生一定影响。

李理介绍,关于放生,我国法律法规上有严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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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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