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12:25
“不让进楼,不让靠墙,小区哪里还能找块地儿?”“下雨天老淋着充电不是个事儿,钻地下自行车库里能行吗?”“小区的空地闲着也是闲着,能不能改造个车棚?”近段时间以来,北京日报客户端连续报道了多个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难。
停车,时常众口难调。不少居民疑惑,小区哪里可以安全停放电动自行车?哪些空间可以改造成停车棚?如何改造?专家给出解答。
矛盾:电动车停哪儿各有各想法
“真愁人,一下雨,车真是没地儿能躲。”指着小区4号楼占地约30平方米的一个电动自行车车棚,丰台区星河苑1号院的居民李先生叹了口气。这是目前小区唯一能遮雨充电的车棚,但居民并不满意。“进出挪车稍不注意能倒一排车,我砸过两次车后不敢停了。”
记者进去一看,发现该车棚地面是由嵌草砖铺成,凹凸不平且存在明显坡度,棚里还有不少“僵尸车”和杂物占位。到了下班时间,10个充电口和空闲停车位,对26栋共3765户居民来说,显得捉襟见肘。
李先生说,今年3月底,星河苑1号院的物业通知电动自行车不让下地库,原有一个可充电的靠墙车棚也因消防原因被要求暂停使用。此外,由于小区建筑设有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警示牌明确提示需远离建筑停放电动自行车。
“这里也不让,那也不安全,一下雨大家就都往几个楼的门洞里抢着放车。”李先生表示,6号楼明明有一个百余平米的地下自行车库荒废着,“要是能改造成电动自行车车库多方便。”
李先生看似合理的提议,小区居民却意见不一。记者随机采访了小区6位居民,有的表示在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乐于见到地下空间改成停车场所;有的明确反对,担心地下空间一旦发生火灾,难免殃及自己;还有的不愿发表意见或参与投票。
对于哪些公共空间能踏实停车,东城区金鱼池25号楼的居民也有不小矛盾。有居民埋怨,小区人行道上以及楼的墙壁外侧被各种电动自行车包围,希望社区能及时清理。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居民告诉记者,小区是1980年左右建的临街独立楼房,几乎没有额外的地面空间,“进楼不让停,靠墙不让停,那能停哪?”
厘清:公共空间改造需由业主共同决定
电动自行车究竟能停哪?采访中,这是居民反复提及的问题。
根据规定,小区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如楼梯间、楼道、门厅、绿地、物业用房等,均归全体业主所有,然而,基于安全性的考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附近,均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也就是日常说的禁止电动车“上楼”和占用“生命通道”。
也因此,利用如绿地等共有部位,改造成专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成为目前不少小区满足居民停车需求的途径。
“以前这里就是块空地,不但蚊子多,还老有人往这里扔垃圾,大家都绕着走。现在多好,既能给车充电,也能方便停车,几步路就到楼门口。”5月10日,家住长青园社区的齐叔叔利落地将电动自行车靠边停好,笑着跟记者聊道。
放眼望去,长青园社区22号楼前的平台上设有18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口,用于给车“加油”;平台周围,则画出了一格格清爽整齐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充电时按格入位。“去年12月,这里完成改造后可以停车充电,目前还没出现过‘僵尸车’或者杂物占位。”齐叔叔说。
公共空间如何实现改造?“将公共空间改造成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区,需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专家、中物联盟总经理黄传炜表示,业委会(物管会)可组织业主共同决定,授权物业服务人利用共用部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停放充电场所。
具体来看,大致需要经过物业申请、业委会(物管会)发布业主共同决定召开公告、业主表决、决议公示和执行建设五个阶段。“这其中,物业服务人配合度和业主参与表决比例是公共空间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能否成功的关键。”黄传炜表示,物业服务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包括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等。
《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中涉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由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双三分之二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
“如果公共空间改造涉及改变小区绿地用途,业主表决通过后,还需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核、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王兵告诉记者,实际选址中,物业公司、社区和业主们也应展开充分协商,避免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如涉及公共收益,也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选址: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讲究不少
走访中,多个地面停车空间紧张的小区居民提出,地下空间到底能不能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对此,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刘丙涛表示,没有法规或技术标准禁止,但电动自行车停车场首选室外场地,尽量避免在室内地下空间使用。
“地下空间火灾危险性高,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影响极大。”刘丙涛表示,更关键的是,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停放场所,对安全出口和防火分隔要求很高,比如至少需要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防火分隔上需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小时的楼板与建筑内其他区域完全隔开,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一般改造现有建筑很难达到符合的技术要求。”
“如现有室外空间无法实现停放需求,确需改造现有建筑内部或贴邻建筑设置,最重要的是做好停放场所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并按停放场所规模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刘丙涛说。
实际上,在丰台区方庄南路18号院,就有一处由地下空间改造成的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场所。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配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摄像头、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同时还安装了一个大型换气扇进行机械通风,保证空间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4次。
维护:三分建七分管责任得压实
三分建七分管。记者走访中也发现,物业不仅存在对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劝阻不力的情况,在新建车棚的管理上,服务的水平亦是参差不齐。
大兴区金惠园三里小区曾因“飞线”充电问题突出,居民矛盾不断。为此,小区新安装了一个充电车棚,并于去年下半年落成。“装是装了,没见到有人管呀,连门儿都没有,四方都是敞开的,大家随便停。”小区居民单女士说,车棚面积不大,充电口也只有十来个,时常遇到无需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占位,“平时是能赶上就充,赶不上就算了。”
记者探访看到,停放杂乱、充电口占位和卫生堪忧是这一车棚的突出问题。车棚内,电动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混着停放,出入不便;5辆无需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充电口前,占位明显;还有居民用木板、塑料布和砖块搭出一个的硕大杂物堆,中间堆放着可燃的塑料管构件。
“电动自行车停车区的日常秩序,主要靠居民自觉维护,但物业也要积极出面协调,主动作为。”长青园社区22号楼的物业方负责人刘志凯分享,平日里,物业积极宣传,号召居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对偶尔出现的乱停放行为,他们也会张贴公示,提醒居民尽快将其挪到合适的位置。“多沟通,多维护,居民整体规范停车充电的意识也会不断提高,形成良性循环。”
“安全大于天。物业服务人应遵守《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管理责任,保证保安巡查及时,保洁标准超标而不缩标。”黄传炜表示,面对业主违规的行为,物业应及时向业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报告,协商共治,方能保证改造后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