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2024-05-17 16:43 语音播报

汽车

517日,市公安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10名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终生禁驾人员的名单。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56岁,最小的21岁。

序号

事故地点

事故时间

姓 名

驾驶证档案号

或身份证号码

限 制 原 因

1

大兴

2023-12-07

邢某成

110015214521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2

平谷

2023-05-10

王某海

110007999613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3

朝阳

2020-12-09

岳某锟

411424XXXXXXXX8036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

海淀

2020-06-06

梁某

11000535827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5

通州

2020-09-12

史某冬

110004835065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6

通州

2020-05-01

李某

11001107202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7

昌平

2020-01-09

刘某

110221XXXXXXXX321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8

顺义

2020-06-14

李某东

110012224768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9

顺义

2020-05-15

李某璇

130429XXXXXXXX261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10

门头沟

2020-08-22

付某军

130229XXXXXXXX5616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终生禁驾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10名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已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决,交管部门依法对其终生禁驾。

2023510日,在平谷区胡陡路,王某海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王某海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202051日,在通州区马驹桥镇马大路,李某在驾驶证因违法超分被停止使用的情况下,酒后驾驶冒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与骑车人发生事故,造成骑车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查获。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2020515日,在顺义区木北路,李某璇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与两名行人发生事故,造成两名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璇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被民警查获。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某璇有期徒刑五年。

终生禁驾后,被禁驾人员处于全国交管信息联网动态监管之下,一旦发现报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系统会自动锁定;若禁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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