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16:43
5月17日,市公安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10名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终生禁驾人员的名单。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56岁,最小的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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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故地点 |
事故时间 |
姓 名 |
驾驶证档案号 或身份证号码 |
限 制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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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兴 |
2023-12-07 |
邢某成 |
110015214521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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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谷 |
2023-05-10 |
王某海 |
110007999613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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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朝阳 |
2020-12-09 |
岳某锟 |
411424XXXXXXXX8036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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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淀 |
2020-06-06 |
梁某 |
110005358274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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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州 |
2020-09-12 |
史某冬 |
110004835065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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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州 |
2020-05-01 |
李某 |
110011072021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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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昌平 |
2020-01-09 |
刘某 |
110221XXXXXXXX3214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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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顺义 |
2020-06-14 |
李某东 |
110012224768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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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顺义 |
2020-05-15 |
李某璇 |
130429XXXXXXXX2610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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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门头沟 |
2020-08-22 |
付某军 |
130229XXXXXXXX5616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终生禁驾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10名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已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决,交管部门依法对其终生禁驾。
2023年5月10日,在平谷区胡陡路,王某海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王某海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2020年5月1日,在通州区马驹桥镇马大路,李某在驾驶证因违法超分被停止使用的情况下,酒后驾驶冒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与骑车人发生事故,造成骑车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查获。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2020年5月15日,在顺义区木北路,李某璇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与两名行人发生事故,造成两名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璇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被民警查获。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某璇有期徒刑五年。
终生禁驾后,被禁驾人员处于全国交管信息联网动态监管之下,一旦发现报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系统会自动锁定;若禁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