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 19:34
6月3日,记者从北京公交警方获悉,因为某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落实反恐法相关要求,依法登记查验汽车承租人身份,被警方依法责令改正。据了解,这也是北京警方首次责令企业对此类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近日,北京公交警方在对汽车租赁企业开展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某汽车租赁公司出租车辆时未登记查验承租人身份信息。经调查,该公司负责人在明知开展汽车租赁业务时要进行实名登记和查验的情况下,因办理业务时间紧张未履行相关要求,存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交警方对该公司依法责令改正。
警方表示,希望行业经营者引以为戒,增强反恐意识和安全意识,法律的底线坚决不能触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三十七条: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依法对承租人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承租人提供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