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09:29
今日,《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北京日报全文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涉农区、乡镇应当拓宽村级组织人才选用渠道,优化任职交流和保障机制,培养与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村级组织带头人。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人才到村级组织任职。
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