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假冒”物业公司试图蒙混过关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6-06 10:30 语音播报

城事

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6月5日晚,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夜查行动。记者跟访两个小区和一个村发现,相关责任方管理严格、措施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就少,相反,管理不力、措施缺位,违规行为就会出现。

物业公司姗姗来迟,没想到还是“假冒”的

昨天晚上8点左右,在朝阳区甘露园南里一社区,消防监督员伍云龙在一栋居民楼4单元的楼门洞里发现一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堵占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然而,当消防监督员试图联系居委会处置这起“违停”行为时,却遇到麻烦了——找不到物业公司的人。

在朝阳区甘露园南里一区,消防监督员伍云龙在一栋居民楼的楼门洞发现一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等待20多分钟之后,社区居委会等工作人员匆匆赶到。一名自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先是向消防监督员表示,“我们知道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楼入户。”但当消防监督员追问其平时如何巡视巡查时,这名试图蒙混过关的男子又否认自己来自涉事的物业公司,“我不知道4单元归哪个物业公司管,反正不归我们。”

此时,一名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一旁赶紧解释道,“涉事物业公司叫‘奥胜’,他们只管这一个单元,但这个公司不在我们社区驻点,没人值班,现在把车子搬出来就可以了。”

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找到车主,告知其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时,这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不置可否,“就是这个单元的,得挨家挨户敲门找,但因为现在时候也不早了,会打扰居民休息。我估计这个车主是嫌麻烦,其实楼后面就有车棚,但是停在楼洞里方便,上班直接就能骑着走。”

未及时劝阻堵占行为,消防将约谈物业公司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住宅区的物业服务单位组织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堵占”行为予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同时,《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对于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共用部位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劝阻。

很明显,涉事物业公司并未尽到上述规定的管理责任。针对该物业公司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不力的问题,消防监督员表示,会约谈该物业公司,下发立即整改通知书。

车棚发现改装电池,建议管理者劝阻车主充电

当晚的夜查,消防监督员还分别来到朝阳区通惠家园小区和康家沟村,两地均未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问题。在通惠家园小区,电梯阻车器发挥了“最后一道关卡”的作用,记者跟随消防监督员随机来到一栋高层住宅楼,从10楼往下沿着楼道每层巡查,期间未发现一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在康家沟村,记者了解到,该村实行严格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村规定,所有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停在村口外的集中充电车棚。“这个村子有电动自行车600多辆,车棚的充电口也有300多个,基本能达到2:1的比例,村里很难见到电动自行车。”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

“这块电池一看就像改装电池。”在康家沟村的集中充电车棚,消防监督员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踏板上放着一块正在充电的电池,其外表明显不是原装电池。“改装电池极易发生爆炸起火事故,虽然说现在是停在室外,但其周边也都是电动自行车,一旦着火,会殃及其它车辆。”

消防监督员建议村委会工作人员找到车主,劝阻该车主在集中充电车棚为改装电池充电。此外,针对车棚内占用充电位置的“僵尸车”,消防监督员督促村委会工作人员定时巡查,及时挪移占位车辆,清理无人认领的“僵尸车”。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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