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15:51
“实际重量3.1公斤,计费重量4公斤。”据工人日报报道,北京一消费者表示,最近通过某快递公司寄东西时遭遇快递续重“向上取整”。该快递公司首重标准为1公斤,超出后,续重标准为不足1公斤的按1公斤计费。
快递重量超出首重范围,快递公司收取续重费是行业惯例,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本无可厚非。但可以收费不代表就能乱收费,更不能欺骗消费者。
只超出0.1公斤就要按1公斤算,相信大多数消费者都难以认可。现在称快递重量用的都是电子秤,快递到底多重清清楚楚;消费者支付费用也都用手机,价格不是整数也没问题。快递公司按整数收费没有客观理由。更令人生气的是,“这家快递公司没有在消费者寄件时明示续重的计费方式,也没有在快递运单上如实标注快件重量”。这种做法明摆着就是搞霸王条款,欺负消费者。
据报道,有多家快递公司的续重计费方式为:不足1公斤的按照1公斤计费。即使续重优化到0.1或者0.5公斤的快递公司,本质上也是“向上取整”。快递公司凭什么“向上取整”而不是“向下取整”?为什么不能明确每公斤的单价,按实际快递重量收费?收费标准不合理,收费方式不透明,“向上取整”折射快递公司服务下限。
向来如此就是对的吗?“向上取整”的行业惯例不是什么金科玉律。快递公司之所以我行我素,就是认为自己有地位和优势,变相多收费消费者也只能接受。不符合法律的企业规矩,都必须打破,所谓的行业惯例也该调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邮政法也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用户明示其业务资费标准,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处罚。
对不合理的所谓行业惯例,消费者和主管部门不能惯着。快递公司斤斤计较,其实得不偿失。与其“向上取整”,不如守住下限。用好服务换真口碑,才能跑得更快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