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2 17:50
6月12日,朝阳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自即日起至6月17日,现在朝阳区就读的1至5年级、7至8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表示,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转学材料审核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
转学须满足一定条件。本市户籍学生转学时,学生户籍须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或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转学材料的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区内中小学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提示,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转学须调转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实行“籍随人走”。学生监护人在转学材料审核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转学须提交的材料: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单;
2.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