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户”被销户,储户不满状告银行,一审败诉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2024-06-21 16:38 语音播报

城事

银行清理“僵尸户”,储户李先生因不满自己的借记卡被银行单方面销户而诉至法院。6月21日,这起案件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清理长期不动户是在国家大力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背景下进行的,是保护更广大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措施。因被告银行已发布公告,且就公告内容进行了通知,法院一审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

据李先生讲,他被销户的借记卡开办于2015年,办卡后虽然一直未产生交易,但他会经常性关注银行的理财产品。2022年10月,李先生从他行向这张借记卡转账时出现转账失败,到银行查询原因方得知,该卡已于2021年被销户清理。李先生认为,被告银行单方擅自终止借记卡服务,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银行注销账户的行为无效。

法庭上,被告银行的代理人表示,为了配合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人民银行在2020年、2021年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开展清理一人多卡、长期不动户行动。被告银行对于个人长期不动户开展排查清理,是依据人民银行的要求进行的。

2021年4月9日,被告银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的公告》,对连续五年以上未发生存取现、转账等交易,账户余额为零,无贷款,无签约业务,不具有社会保障卡功能这五大特征的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控制。李先生被销户的借记卡符合上述条件。

被告银行表示,公告发布前后,银行都曾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对符合管控条件的储户进行告知。银行两次电话联系李先生,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后又发送销户通知短信,已尽到告知义务。但李先生对此回应称,未曾接到过电话,也未收到过短信。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银行发布加强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的公告时,国家正大力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支付结算服务方面开展风险排查与整治,被告银行发布公告的行为符合政策背景。李先生名下账户属于长期不动户,符合公告中需要进行销户清理的账户特点。被告银行已就公告内容进行了通知,就格式条款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且银行亦为储户预留了一定的宽限期,保障了储户能够继续使用账户的权利。

判决指出,从个人利益角度,被告银行的销户行为对储户私权利造成的不利影响极小,且可通过极为简便的方式消除。而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长期不动户存在被不法分子盗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大量长期不动户的存在无疑进一步扩大了风险。被告银行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采取的长期不动户清理行动,是保护更广大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措施。公告的内容并不存在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且符合平等、公平、诚信与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综上,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储户应加强对自身账户的了解和管理

宣判后,法官吴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维度出发,被告银行发布公告,清理长期不动户,并非基于商业目的出发,而是为了协同金融监管政策,保护更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人民法院在金融审判中,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价值取向一致。

吴桐提醒金融消费者,储户既是自身账户的管理者,也是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一分子,应当加强对自身账户的了解和管理,及时处理长期不动户,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防止个人账户被违法犯罪活动利用。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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