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剧
以叶轻眉视角
打开《庆余年2》的法律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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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庆国之法,为生民而立,不因高贵容忍,不因贫穷剥夺,无不白之冤,无强加之罪,遵法如仗剑,破魍魉迷崇,不求神明。”这是《庆余年2》中叶轻眉留给剧中时代人们的话,被刻印在了鉴察院门口的石碑之上。
叶轻眉,一个奇女子,揣着功法秘籍,挎着巴雷特,带着机器人五竹,大摇大摆从神庙中走出来。她,超脱凡俗;她,自由博爱。她,特立独行;她,坚守法度。叶轻眉,作为一个和我们一样的现代人,她怎么看待《庆余年2》中那些事关法律的有趣事呢?
王启年夫人:家中设置机关,涉嫌防卫过当?
王启年带范闲从密道回家,中途躲避了王夫人布置的飞镖、夹鹿夹子等多重机关。据王启年说,这些机关都是他夫人设置的,目的是防范歹徒。王夫人预先设立防卫装置,如果歹徒“触发机关”受伤,对此,如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王夫人设立的防卫装置造成歹徒受伤的定性,应分情况讨论。如防卫装置发挥作用时(防卫行为实施时、损害结果造成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起到了制止作用,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认为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认为是防卫过当。剧中,如若有歹徒进入王启年家意图偷盗,表明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此时歹徒触发了王夫人设置的机关,造成其轻伤,由于歹徒受到的损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王夫人是正当防卫。若防卫装置直接将前来偷盗的歹徒杀死,此时王夫人设置机关的行为可能因超过必要限度而被认定防卫过当。
范闲:毒害他人,涉嫌故意杀人?
同为庆帝赐婚的三对新人聚在一起,大家各怀心思。范闲在与二皇子碰杯时,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投到二皇子的酒杯里,在二皇子临走前范闲特意演示一遍其“下毒”的过程,看到二皇子慌了,范闲又拿出一个小药丸,说是“解药”。二皇子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将药服下。若范闲真的故意在二皇子酒里下能致人死亡的毒药,应构成什么罪名?
有人认为是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投放行为,是指将危险物质投放至不特定多数人中,危害的是公共安全。范闲仅在二皇子的碗里下毒,针对的是特定人,并未危害到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有人认为范闲的投毒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中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范闲有杀害二皇子的主观故意,根据范闲下毒行为导致的危害结果,可能构成既遂、未遂等情形。在范闲下毒行为未能毒死二皇子的情形下,应属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春闱考生、考官:涉嫌考试作弊?
《庆余年2》演绎了春闱的场景。范闲被委任为主考官后,太子、林若甫、秦业等人通过各种途径给范闲送小纸条企图内定名单均被范闲巧妙拒绝。考生进场前,范闲作为春闱居中郎,为众考生讲话,考生深受触动,主动将自己的小纸条交出。然而,在范闲的重重防范之下,杨万里的名字依然被替换。在考试中实施作弊行为,应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还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春闱就相当于现在的高考,它见证了众多学子梦想的扬帆起航,承载了无数家庭对未来的期盼和向往,同时也是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如果考试中考生被发现作弊,或者有人组织作弊,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若剧中春闱学子携带小纸条进考场的行为放在当今的高考考试中,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还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剧中范闲将糊名、誊抄各环节的潜规则一一点破,但考生杨万里仍被冒名顶替。若上述实施冒名顶替的舞弊人员放在当下,可能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组织作弊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密云法院
编辑:高嵩 石阳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