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2 10:57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意见》共计22条,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为依法打击“台独”顽固分子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这是对‘台独’势力的一次严正警告。”台湾时事评论员谢志传接受“看台海”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展现了大陆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的决心,也是再次向全世界宣告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意见》从“严密法网”“严格追责”“严厉惩处”三方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立场,同时坚持罚当其罪,彰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谢志传认为,“台独”分裂势力应该从中看到大陆的决心,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任何“台独”势力,想要倚外谋“独”、以武谋“独”是绝不可能成功的。大陆一追到底,那些谋“独”的顽固分子,必将依法受到严惩。
“此次发布《意见》的时机恰恰好。”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两岸关系研究所所长朱松岭在接受“看台海”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意见》出台对岛内“台独”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进行了有力回应和打击,展示出大陆依法解决台湾问题的决心,对于“台独”分子的震慑作用非常明显。
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惩处分裂国家犯罪分子、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朱松岭指出,《意见》让“台独”分子清楚知道他们谋“独”行为的法律后果,《意见》中明确的法律规定与相关的惩治措施,包括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使得“台独”分子面临严重的心理压力。“两高三部”联合发布《意见》,也表明了国家对于打击“台独”分裂势力的高度重视和强大执法力度,同时向国际社会传递了反对“台独”,维护国家统一的坚定立场。
朱松岭认为,《意见》显示出国家对于各种形式“台独”分裂活动进行“无死角的全面打击”,将强化全社会反对“台独”分裂的法律意识,形成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广大群众共同维护国家统一的良好氛围。
台湾是中国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只有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台湾同胞才能安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才能过上和平安宁的好日子。
“台独”顽固分子的分裂行为一天不停止,法律追责的利剑就会始终高悬。奉劝“台独”顽固分子尽早认清形势,赶紧悬崖勒马,尽快痛改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