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发放高温津贴是必须落实的法定义务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6-24 16:09 语音播报

锐评

近期,本市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建筑、电力、环卫、快递、配送等露天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开展联合检查,依法重点检查防暑降温、高温津贴有关规定落实情况。

炎炎夏日,酷热难当。室内工作者还可依赖空调、风扇等降温设备,快递小哥、外卖骑手、保洁人员、建筑工人等户外劳动者却不得不直面热浪。《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是对劳动者超常消耗和特殊支出的尊重与补偿,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理当落实到位。

高温津贴年年说,但落地状况并不乐观,这项“热权益”时常遭遇某些单位的“冷处理”,或是故意忽视、“一毛不拔”,或是缺斤少两、推三阻四,又或以“2斤白糖、几包茶叶、几瓶矿泉水、几个西瓜”等防暑降温“福利”替代。而拿不到真金白银补贴的劳动者,为了避免让领导觉得自己太较真,往往也就默默吃了“哑巴亏”。但必须指出,高温津贴不是什么额外的补偿,而是保障职工健康与劳动权益的必要支出,必须依法依规以货币形式足额计发且单项列明。以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责任、守护高温之下的劳动者权益,很有必要。

面对高温,对户外劳动者的关爱,也不止于按规发放津贴。气候变化对人群健康最主要、最直接的影响是极端气温暴露引起的健康效应。比如,热浪不仅会导致人体出现中暑、热射病等热相关疾病,还会增加心血管、呼吸、神经系统等多种疾病的发病风险。有研究发现,气温每上升1℃,工伤事故发生率增加1.4%。用人单位需密切研判天气状态,科学调整工作安排,该轮班要轮班,该停工要停工,该缩短工时要缩短工时;同时,加大现场防暑降温设施的投入力度,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各级工会也不妨多搭建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提供一片相对阴凉的休息地。

酷暑逼人,对于坚守一线的劳动者,社会也当有更多同理心。尊重他们的工作,理解他们的辛劳,遇事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多措并举、多方合力,方能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编辑:胡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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