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签免责协议才能入园?不要再给残障人士人为设障
北京晚报 | 实习记者 孟雅檀

2024-07-11 18:54 语音播报

锐评

近日,西安两名残障人士前往丝路欢乐世界游玩,入园前被要求签署安全责任书,且不能带自己的电动轮椅入内。两人拒签,结果没能进入园区。据报道,感到被歧视是两名残障人士拒绝签字的原因。

据报道,园方的第一份责任书写明,“残疾人需持全价票成人陪同方可入园,如出现无成年人陪同,且进入园区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与景区无关。”经过交涉后,园方拿出第二份责任书,对入园条件和游玩项目重新进行责任划分及游玩规定,要求残障人士需由有监护能力的游客陪同入园。两份责任书的核心意思很清楚:残障人士在游玩过程中出了事,和景区没关系。

只要游客买票,游乐场就应该敞开大门。残障人士出门游玩本就不易,景区岂能再人为设障。两名游客都是成年人,只是身体有残障,需要坐轮椅,意识非常清楚,为何非要他人陪同?入园必须换上园方轮椅,而且不给保管残障游客的轮椅,又是哪来的道理。残障人士既然来游乐园,说明已经做好了准备,各种游乐项目的危险性和提示说明,即使了解得不详细,也可以现场看。两份责任书前后不一,也说明园方的规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所谓安全责任书,反映出景区怕担责的心理,也暴露出对残障人士的歧视。

景区让残障人士签订安全责任书,不仅不合理,更不合规。残疾人保障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得歧视残疾人;旅游法也规定,残疾人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可见,这种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游乐园的安保义务并不会因为安全责任书而免除。

越来越多的残障人士希望到景区游玩,这是正当需求,必须得到重视。《“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将无障碍旅游内容纳入相关无障碍公共服务政策。很多游乐园的设施确实不适合残障人士游玩,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面对残疾游客,要做的是恰恰是提供安全服务,改进设备缺陷,而不是以签订安全责任书撇清责任,甚至拒残障人士于门外。近年来,已有不少游乐园增设无障碍设施,受到好评。

评价景区好坏不应该只看对正常人的服务力度,也要看对残障人士的关怀温度。对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给予关注,自然包括让残障人士旅游畅通无阻。

丝路欢乐世界第二次提供的安全责任书。图据报道

编辑:孟雅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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