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过时”的体检标准也该“体检”了
北京晚报

2024-07-23 21:01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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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考公等环节,因地中海贫血、桥本甲状腺炎、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被拒录的考生不在少数。这些考生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身体症状、从未给自己带来过影响的慢性病,如今成了求职就业的拦路虎。

据报道,厦门一名医学生通过了某医院的招聘考试,因被查出桥本甲状腺炎被拒录;另一名求职者因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考公被拒录。用人单位在体检环节严格把关,既是从工作角度出发,也有章可循。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配套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都对考公体检作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然不能破例。

但让求职者困惑的是,《体检标准》中对某些疾病的严格限制,与自身感受以及医学判断产生割裂,比如多数医生认为对桥本甲状腺炎不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地中海贫血则是一种遗传性疾病,“过去几年的工作经验,已经证明了我具有正常的履职能力,为什么公务员招录就不能通过呢”?必须看到,《体检标准》颁布于2005年,随着疾病认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有些在当时是较为严重的疾病,在今天也许不是或者能够治愈了。比如糖尿病、甲亢等慢性病,只要坚持服药,完全可以胜任工作。地中海贫血、桥本氏甲状腺炎等疾病,病情发展缓慢,有些基本无症状,既没有传染性,也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将这类求职者拒之门外,虽然合规,但不合理不合情。

“过时”的体检标准确实到了该“体检”的时候。《体检标准》理应与时俱进,与临床医学最新的诊断标准保持一致,依照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的精神尽快修订,不再产生新的就业歧视。如果因为一些“小毛病”,就把有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拒之门外,显然不公平,既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不符合社会发展实际。

用好体检标准“指挥棒”,关键要从实际出发,遵从科学。近年来,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建议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依法保障慢性病患者劳动就业权利。今年5月,广西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已经明确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等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考生,即可获得体检合格的认定;广东省考公体检标准也增加了“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的表述。修改规定就是看到了两地人口地贫基因携带率高的现实,切实保障求职者权益,补上标准短板。

体检标准不仅关乎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更关乎社会公平。秉持科学和公正的态度,不让“过时”慢性病成为求职拦路虎,也是对慢性病患者应有的关爱。

招聘京选

编辑:孟雅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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