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超亿元 广西玉林市委原秘书长邹宇鹏当庭认罪悔罪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4-07-29 18:50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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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上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波担任审判长,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玉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邹宇鹏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鹏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邹宇鹏利用担任博白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玉林市玉州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048.394533万元。邹宇鹏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邹宇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邹宇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邹宇鹏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2023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广西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邹宇鹏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邹宇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3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邹宇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玉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邹宇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宇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邹宇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宇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玉林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邹宇鹏决定逮捕。

通报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邹宇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宇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广西高院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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