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3 17:36
8月13日,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对李再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高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