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任何资质就敢开公司推荐股票,男子获刑三年半罚金120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2024-08-20 22:23

城事

没有资质却创立公司,招募业务员,违规给客户荐股,4年收取服务费1600余万元。公司负责人张某近日被北京朝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120万元。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20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张某先后创立了两家信息咨询公司,未经国家证券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招募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向他人推荐股票,违规收取服务费盈利,4年间共计收取服务费1600余万元,其中张某违法所得60万元。

据张某讲,公司所有人员均没有推荐股票收取咨询服务费的资质。业务员向客户推荐的股票都是其个人总结出来的,并告知业务员,业务员则利用要求的话术向客户荐股,赚取咨询服务费。

客户李先生回忆,去年2月中旬,他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某咨询公司的业务员,并称缴纳服务费后,可由专门的老师负责对接,提供股票投资建议。服务周期3个月,结束后可以赚到投资总额的30%。

业务员称,可以先让李先生跟着他们做一只股票“试试水”。李先生根据对方推荐,花35万余元购买了一只股票,3天后就赚了3000元左右。见确实有钱可赚,李先生向对方转账3.88万元,补齐了服务费。但此后,业务员推荐的几只股票均处于亏损状态。

后来,另一位业务员接续联系李先生,在李先生支付了2万元服务费后,向他推荐了另外5只股票。李先生花75万元购买股票后,业务员却失联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相关业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120万元。

据悉,与张某一同受审的还有公司业务员董某。2022年4月,董某入职公司后,从事拨打电话向客户推荐股票的活动。董某也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2万元。

据悉,案件涉及的其他人员,司法机关也在处理中。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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