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亿,成了!
2024-08-30 10:29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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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起诉、送达、开庭、宣判

游刃在严丝合缝的法律程序中

他们持守裁判者的公正

做定分止争者

但人间百态 千丝万缕

岂是几本法律书文能够囊括

利益冲突 情感纠葛

历史问题 政策限制

他们要做破解难题的那把“金钥匙”

倾听、走访、安抚、调解

一点一点揭开事实真相

一步一步走进群众心里

一遍一遍叩问理想初心

个中辛苦与惆怅、欢欣与鼓舞

又岂是一纸文书能够写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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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判决背后的故事

说出法官真实的心声

今天一起来看

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法官

袁佳的办案故事

《4.7亿,成了!》

夜晚九点半,迎着星光,执行局法官袁佳和助理赵海伦在闪烁警灯的照耀下返回了北京金融法院。

顾不上放下公文包,赵海伦第一时间登录系统,再三确认4.7个亿多的资金已经到案款账户后,二人才放心地结束了一整天紧张的执行工作。

这个案件有点怪

七月伊始,夏日蝉音不绝,鸣叫声与热浪交织在一起,仿佛用耳朵就能听见外面的炎热。

“海伦,今天新收的这批案件,你先梳理案情、查控财产。下午我就要外出去培训了,有难点等我回来咱们一起分析。”

法官袁佳抱着一摞卷,风风火火地走进了办公室。

“没问题佳姐!包在我身上。”作为已经有三年工作经验的“老”助理,赵海伦信心满满。

翻阅案卷、标注重点、电话沟通……

“咦?这个案子怎么这么奇怪?”在大量的案卷中,赵海伦注意到有一个案子的“与众不同”。

申请标的金额近4.7个多亿,对金融案件来说,是一个常见的“普通”案件。但该案件是一个双方调解结案的案件,在被执行人有大额存单质押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那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却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导致每天还会增加十多万元的利息。

为什么被执行人就是拖着不还款呢?

带着这个疑问,赵海伦拨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

“法官,我们也想还款,毕竟晚还一天利息都快十多万了,到那时我们确实没有那么多资金啊,我们质押的存单被其他法院给做了保全冻结,我们没法支取啊!”

原来,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为突然缺少流动资金向某银行借款,彼时该公司名下还有4亿余元未到期的大额定期存单,如果提前支取存单,将会损失不少银行利息。于是某公司就用这个定期存单质押给某银行进行短期借款以缓解暂时性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

当该笔存单即将到期时,该公司拟支取用以还款,却突然发现这笔存单已经被其他法院做了诉讼保全,无法支取,也就没有办法偿还银行贷款。贷款合同到期后,某公司一直没法偿还贷款,后银行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就有了前面发生的一幕。

与时间“赛跑”

一天不偿还借款就会给被执行人多增加十多万的利息!

时间就是金钱!赵海伦当即就向袁佳作了紧急汇报。

彼时的袁佳正在外出去培训的路上,了解案情后,随即与赵海伦视频通话,团队就案件情况进行再次分析研判。

“目前案件的执行要点是同一债务人在面对多个债权人追偿的情况下,在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处置分配时,如何协调优先债权人的利益和首封债权人的利益。”袁佳迅速做出了判断。

“是的,佳姐,这个案件在执行立案前,银行方面还未对案涉存单进行过保全,那当下需立即对案涉存单进行冻结。冻结案涉存单后,如果核实我们院是轮候冻结法院,那就得查明首封法院及案涉存单情况和状态。”

“如首封法院已扣划存单内的款项,本案中申请执行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我们要立即发送参与分配函;如果首封法院只是冻结还未执行扣划,就需要依法与首封法院商请移送该存单由我院来执行。”袁佳当即决定。

明确执行方向和要点后,赵海伦立即跟进在向法官汇报前发起的网络查询,发现系统已反馈查询到了该存单信息,随即立即操作了冻结措施,并与协助冻结的银行沟通取得了首封法院查封信息等。

必须马上了解到案件的进展情况!

想到这,赵海伦立刻与首封法院的法官进行沟通,了解到首封法院已保全查封数月,且该案件仍在诉讼审理,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本案符合轮候查封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与首先查封法院商请移送执行的情形。

起草、请示、出公函……

在向首封法院发送了商请移送的请求后,袁佳和赵海伦都长舒了一口气,本案全额执行到位,还能剩余部分款项给首封案件,方方面面都不错的结果胜利在望。

法律规定首封法院应当在收到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商请移送函之日起15日内出具移送执行函。但秉着能早一天是一天的原则,在商请移送函邮出的同时,袁佳通过电话和电子的方式已与首封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以便首封法院在收到商请移送函的时候,已经做好了了解案情等准备工作。

等待首封法院移送执行函的每一天,对袁佳和赵海伦来说,都是掰着指头在数。因为他们明白,当移送执行函拿到的那一天,真正与时间赛跑的比赛,才刚刚开始。

“佳姐,首封法院的快递到啦!”

拿到移送执行函,袁佳和赵海伦怀着雀跃的心情,在第一时间约双方当事人在线谈话确认案件具体事宜。

谈话完成后顾不上休息,简单吃了午饭就带着早就准备齐全的手续奔赴通州某银行进行执行扣划工作。

这种情况我们没办过呀

“法官,这个有点难度,我们没办过这种情况啊。”

案涉存单质押金额尚未结息,叠加其他法院保全冻结,对协助办理扣划的银行来说,是一个从未处理过的新业务。

虽然在前往银行途中就已经提前和银行不断沟通相关扣划事宜,但当执行团队到了银行柜面后,实际办理过程仍然繁琐复杂。

因案涉质押存单为定期存单,扣划结息后就变成了“本金+利息”两种资金状态,在将本案本金及利息等全额扣划后,还有部分剩余金额。因为银行系统原因,结息扣划后原存单状态销户灭失,剩余款项如何存放成了问题。如处置不慎,不仅会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导致后续其他有权机关对该剩余存款的查询冻结操作。

“您看这笔钱应该是这么计算。”

“不对,这个案件应该扣划的利息是这些。”

......

最终,在与银行的不断沟通下,案款顺利全额扣划到位,剩余款项也进行了妥善处置,既保障了首封法院的申请保全人和该公司对剩余案款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后续其他有权机关对剩余款项的执法处理。

当他们踏出银行的那一刻,才发现皓月当空,车水马龙的街道旁早已经亮起了万家灯火。

“执行‘加速跑’,裁判才能真正‘生效’。特别是金融执行案件,标的额大,所以我们只能跟时间赛跑,才能让当事人的权益落实到位。”再次谈起这个案件,袁佳感慨道。

供稿:北京金融法院

编辑:张璐璐 肖飞

审核: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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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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