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蓝大煌被逮捕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4-09-11 08:19

清风北京

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蓝大煌决定逮捕。

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蓝大煌(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蓝大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5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大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大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8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蓝大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蓝大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蓝大煌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大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蓝大煌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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