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本族”遇到不靠谱“陪驾”怎么办?法官提醒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袁京

2024-09-13 19:01 语音播报

城事

金九银十,很多网络平台上汽车陪驾、陪练的咨询量不断攀升。想要重拾驾驶技能的“本本族”、刚出驾校不敢开车的“菜鸟族”、车况路况不熟练的新车主都希望找一个专业“陪驾”,不仅能积累驾驶经验,而且可保行车安全。然而,汽车陪驾虽然算不上新兴行业,但并未形成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

选择陪驾服务,本意是为了将来上路更安全,但如果遇到不靠谱的陪驾教练,带给消费者更多的是安全隐患。

为购车后顺利上路,小陈找到了一家汽车驾驶陪练中心,双方口头约定,每小时陪练服务费为150元。小陈一次性支付了1200元后,陪练中心指派王某指导小陈练车。途中,小陈因超速驾驶,转弯时处理不当翻入路旁水沟,造成自己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后查明,陪练人王某仅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并未取得汽车教练员资格。

对于消费者而言,不管是陪驾公司提供的教练,还是个人兼职陪练,最难确定的是他们是否合格,是否有资质从事该项工作。有些陪驾公司招聘的教练员仅要求实际驾龄一年以上,大量的个人兼职陪练因缺少陪驾公司的管理与约束,准入门槛甚至更低。总的来说,市场上不少陪驾教练都未达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不合格者可能无法提供专业的驾驶指导和安全保障。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实际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了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并将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按要求报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中规定,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应严格把控陪驾资质的认定,尽量减少消费者在接受陪驾服务时面临的“两眼一抹黑”,尤其对于大量的个人兼职陪练要设立统一的监管制度。陪驾公司应建立合格的教练员准入门槛,约束管理陪驾人员。消费者在选择陪驾服务时,应核查教练员是否取得驾驶证、取证的年限以及是否发生过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此外,目前市场上陪驾价格参差不齐,有的陪驾公司、平台店铺还存在预交费行为,如设定“预约陪驾需3小时起”的门槛,或“预交10个小时的费用、免费赠送1.5小时学时”的诱导性方式,但一些陪驾公司或个人陪驾多以口头方式约定,存在降低服务质量、任意加价的风险,难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陪驾公司或个人陪练在宣传提供陪驾服务、收取费用时都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虚假宣传、变相收费等情况。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也应坚持订立书面合同,一旦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形要留存证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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