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为药》:以“毒”攻毒,靠谱吗?屠呦呦就实现了……
北京晚报 | 作者 赵慕宇

2024-09-20 10:34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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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为药:古代中国的医疗、文化与政治》刘焱 上海人民出版社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通常解释是药具有副作用。以今人看来,“毒”与“药”是截然两分的事物,一则害人性命,一则救死扶伤。然而,古代医家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的观念中,没有绝对的良药、劣药,只有“是否恰当运用”的药,哪怕药具有毒性。从历史学者刘焱的《以毒为药:古代中国的医疗、文化与政治》一书中,便能清晰地理解此类观念。

《周礼》记载:“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此处的“毒”与“药”被认为都能治病,只是程度不同,这种看法其实是将“药”二分——猛烈之药即是毒、温和之药即是药。中国第一部系统药物著作《神农本草经》中,就把药物分为三品:无毒、有毒、多毒。明确记录有毒的物质,依然可以入药。在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中,药物研究更加深入,陶弘景记录了494种药物,其中22%被认定为有毒,其中,草木类的毒性药物最多,达到56种。

在欧洲药学观念中,毒性是药的副作用,但中国医者认为,毒性正是治疗疾病的力量。刘焱将其概括为:“在欧洲,尽管有毒,仍然使用;在中国,因为有毒,所以使用。”所以,古人能辨别毒性,但与今人想法不同的是,他们认为毒具有两面性,恰当将其毒性转化为药,便可治病救人。

孙思邈说:“天下物类皆是灵药,万物之中,无一物而非药者。”审慎地使用“毒药”,将毒转化为力量,也需要一些手段,包括控制剂量、搭配使用、药物加工。其中较为有趣的是加工,《神农本草经》就提到草药的干燥分为曝干和阴干,陶弘景更加详细地记载了捣、研、筛、洗、煮、炙等步骤,用于“驯服”巴豆、附子这类的毒药。

此外,“以毒攻毒”的观念,不仅是对药的认知,还涉及古人对疾病的观念。比如在中国第一部病因学著作《诸病源候论》中,便认为很多疾病由鬼神引起,尤其是传染病,被认为是“鬼疰(zhù)”,即“鬼上身”之意,消灭鬼怪,自然需要猛药,亦即毒药,否则鬼怪怎么可能被制服呢?

古人对药的认知,也让我们理解中医问诊的重要性。因为药很可能具有毒性,所以用多少、怎么用,很可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此,所谓中医、中药是否有用,自然不能一概而论。孙思邈在著作《备急千金要方》中,就兼收并蓄,强调个人经验在实证方面的重要性。他的医案会记载于医方的末尾,信息包括病人的身份、诊断、处方、疗效。这种记录模式,在至今流传的医疗故事中,常常能窥见踪迹——不同病患的症状虽然相同,病因却不相同,于是医者开出两副截然不同的药方,但都能药到病除。

除了治病,有毒之药还被寄予更高的期待,那便是修炼升仙的“灵丹妙药”。“仙”带有强烈将身体提升至至高状态的含义,其意义不仅是长生不死,而是通过修炼达致另一层时空。自汉至唐,丹药随着道教发展,十分兴盛,也被认为是“升仙”的催化剂。比如葛洪就认为,仙丹是猛药,炼丹矿石既可锻炼身体,也可能伤身,所以要通过行气导引、呼吸吐纳让丹药更好发挥作用。

法国哲学家德勒兹延展斯宾诺莎的思想,提出“强度”概念,他认为事物的性质不是主观概念或外在界定,而是由“能力”(puissance)决定。在这个意义上,他又提出“无器官的身体”概念——生命可以理解为不同强度在容通性平面(即身体)不断生成的过程。这一现代哲学概念,其实暗合了中国医家对毒与药的思路,一味药并无绝对的好坏,只是它的强度是否适合患者,药的“强度”并不唯一,而是变动不居的转化过程。

关于药与毒的转化,刘焱在书中列举了两个事例,一则是屠呦呦分离的青蒿素治疗疟疾;另一则是张亭栋,他是接受过中西医教育的血液病专家,他从东北获取了一个药方,该方含有砷、汞、蟾毒,被村民用于治疗癌症,通过研究,他最终发现三氧化二砷是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关键成分。这两个事例都颇有启发性。

正如刘焱所总结的:“药物是流动不定的物质,无法被严格地归类为能治病或能伤人、良善或邪恶、合法或非法……没有本质性的、绝对的、不变的内核来决定任何一种药物;它在实践中的效果总是和其他事物相关联,视技术干预、社会政治状况和个人身体体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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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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