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
2024-09-29 16:04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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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意见部署了24条举措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其中提出,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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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

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

将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组建一批技工教育联盟(集团),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

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在普通高中阶段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

◾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及时发布新职业。

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相关表彰奖励政策。

◾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

促进市场化就业,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位于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实施青年就业启航、“宏志助航”等专项计划,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促进其尽早就业、融入社会。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

◾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保障平等就业权利

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

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作者:

首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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