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16:58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城乡道路等应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并验收、交付使用;对既有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共场所、城乡道路等,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本端曾以《无障碍设施仍面临“三不用”障碍》为题,对位于房山南大街两侧的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报道。
房山南大街是一条繁华商业街。问题报道后,属地相关部门积极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建、新建,获得附近居民、特别是靠轮椅出行的居民的好评。
10月4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探访。“这么多年,我第一次亲自带孩子来吃了顿肯德基。”家住房山南大街附近的孔女士激动地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随孔女士对该条大街东、西两侧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实际体验。“总体感觉是大街东侧改得好,轮椅进得去,驶得出,很多店家撤了门槛。但在大街西侧,还存在不少轮椅难以通行的障碍。”孔女士说。
记者看到,房山南大街西侧多处存在诸如道路接口处坑洼不平,商家店门前台阶未设坡道,有的坡道只设在一端、导致轮椅进得去出不来等问题。
目前房山南大街的道路铺修尚未最后完工,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核查无障碍设施不足问题,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做得更深更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