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启动!无总量限制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牛伟坤

2024-10-17 14:21 语音播报

城事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将扩容:国家文物局已启动新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及立项工作。目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研究阐释、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文化空间。其中,评定单位是国家文物局经法定程序正式确认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是评定单位的培育对象,距离评定单位还有一些硬性条件和具体工作需要完善,还不能使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名称。

此次申报评定的单位,应向公众实行常态化开放1年及以上,建成开放遗址博物馆等展示中心,持续开展考古研究、运营监测、社教活动,具备政府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机制以及自身造血能力,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文化和经济社会综合效益明显,原则上从已经公布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中产生。申报立项的单位,应已通过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行性评估,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展示阐释、开放服务、管理运营工作持续推进,法规制度、建设资金、用地需求等要素有充分保障。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目前的55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与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数量相比,还不足以构成完整体系,很多类型还存在缺项或稍显单薄。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无总量限制。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不是一成不变,都会有被退出的可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后,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国家文物局将书面告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整改;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将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对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文物局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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