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1 18:12
罪无可恕,长春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元凶终于伏法。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据报道,2023年6月22日,一名28岁女子在吉林长春一小吃街买烧烤时,被周某从32楼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不幸去世。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死刑。核准死刑,延续了对高空抛物致死案重判重罚的态度;立即执行,回应了遇害者家属和公众要求严惩的呼声。周某被处极刑,实属罪有应得。远比一般高空抛物性质恶劣的是,周某抛砖并非一时失手,而是蓄意伤害。因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他在6天内先后向地面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伤人意图如此明显,行为手段如此猖狂,社会危害如此恶劣,属于高空抛物案例中的极端典型,于情于理于法,都该受到最严厉的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的核准裁决,既符合公众期待,也体现了法律的应有威严。
“这个结果在意料之内,但听到判决的那一刻眼泪还是哗哗流了下来。”在听读最高法的宣判后,受害人姐姐发表的感慨令人泪目。法律对凶手的严判,是对受害人家属的精神安慰,但终究唤不回如花一般绽放的生命。令人遗憾的是,即便血的教训如此惨痛,高空抛物行为还在频繁发生。今年9月,杭州市余杭区某住宅小区内,有烟头从天而降,把熟睡孩子的床单烧焦了;此前,安徽一名孕妇在散步中被高空丢下的玻璃击中右脚,至今还没等到抛物者主动投案。
只有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真正维护“头顶上的安全”。周某被执行死刑,是用法律威严为“高空刺客”再敲警钟。高空抛物既不是可以原谅的小过,也不是掩饰伤人动机的手段。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法律规范,向高空抛物者频亮红牌,2021年1月起施行的民法典、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等,都进一步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的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即便无法确定高空抛掷物的具体侵权人,也要由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建筑物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倒逼物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相关科普和管理。一面在法律规定中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惩戒力度,一面增强对现实案件的排查力度,一方面对以身试法者下重典,正是多管齐下,对高空抛物行为做出零容忍的坚决表态。
只有让高空抛物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止住“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维护居民和行人的生命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