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行准点率
新华社

2024-10-23 20:12 语音播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近日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

  •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发车间隔、票价等信息。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通过电子站牌、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行准点率和运行效率。
  •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或者中断运营服务;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变更运营线路、停靠站点、运营时间或者暂时中断运营服务的,除发生突发事件或者为保障运营安全等采取紧急措施外,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 因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情形出现公共交通客流集中、正常运营服务安排难以满足需求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增开临时班次、缩短发车间隔、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保障运营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全文公布

编辑:赵司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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